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于3月28日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4月5日起公布实施。按照河南省交警总队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指示精神,商丘交警二大队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并联合辖区派出所交巡警带上印制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资料,于4月19日上午走进辖区古城时光英语幼儿园,召集周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驾驶人和校车安全负责人,通过发放宣传单、详细讲解校车安全条例的相关重点条文和校车行驶安全常识、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民警严格依据条例对校车的安全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应急设施的配备情况进行了整体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此次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多样,赢得了校车驾驶员和校方代表的一致好评,收到了很好地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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