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国铁建十七局集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讲座现场。(赵桂军 寻红霞 摄)

2、中国铁建十七局集团建筑公司女职工干部和女职工祝贺讲座圆满成功。(赵桂军 寻红霞 摄)
中国摄影在线太原8月13日讯(通讯员赵桂军 寻红霞)“间断负重,每小时不足6次的情形下,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以上的作业!”、“女职工产前检查需要占用劳动时间的,按正常出勤对待!”……8月13日,中国铁建十七局集团工会女工委在太原机关举办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讲座,来自驻并单位的女职工干部和女职工共200余人聆听了讲座,一条条事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引起大家高度关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国务院于今年4月28日颁布,是我国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关爱女职工的一贯政策,有利于保护女职工和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十七局集团是“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使《特别规定》在全集团范围很好的贯彻落实,维护女工合法权益,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集团公司工会女工委印发专项学习通知并组织这次讲座。 讲座邀请了山西省总干校书记、校长、教授张安顺授课。他指出,《特别规定》结合了女职工生理特点,是专属女职工的特殊保护与特殊措施,条款科学合理,如“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每多生一个,增加产价15天”,等等。他从重要意义、适用范围、用人单位责任、女职工劳动权利保护、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女职工“三期”劳动保护、女职工劳动卫生设施、禁止对女职工进行性骚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法律监督及救济途径10个方面,对《特别规定》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生动细致的讲解,让学员们豁然开朗、受益匪浅。 十七局集团工会副主席潘喜发就《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要求各单位以各种形式宣讲,宣传,营造人人关爱女工,事事保护女工的氛围;结合集团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落实和当前开展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双服务活动,维护好女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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