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还记得,早前蝙蝠侠电影上画时,美国一电影院内有人自称为 Joker,然后开枪射杀多人,轰动全球。纽约摄影师 Zed Nelson 走遍美国,记录该国的枪械文化,据资料,现在全美有二亿七千万枪械流通 (!),每年受害于枪击案的人多不胜数,校园枪击事件更是时有听闻,而摄影师之所以踏上这个纪实旅程,正因为他的朋友曾受枪击,而他自己也几乎被射杀。这辑作品原刊于 1998 年的《时代杂志》,今天依然震撼。
摄影师走访各地,急症室、停尸间,探望受到害者,到处都是血腥与悲哀,即使如此,每次血腥屠杀之后,当地的报章头条依然坚称「We thought we were the safest place in America」(我们是美国最安全的地方),不可思议。既然大家都知道枪械是如此危险,美国为何还不禁止枪械、收紧法例,反而现在更显宽松,报纸这一边在卖血腥新闻,后几页的广告就宣传枪械贩卖、无需审查,人们更可随意在街上、巿场上、网上买到枪枝。 这是个充满争议的题目。我自己听过有关支持枪械合法的依据,包括让人民拥有武器而不给政府垄断暴力,可作有效制衡及对抗暴政;枪械能弥补先天体格的不平等,让弱小的人能够有效保护自己;增加贼人的犯罪成本,改善治安;如果因为枪械的威力而予禁止,那么也应该禁止汽车与菜刀。这些论据依然争议不断,而大家的看法,又会否随着摄影师的作品而有所改变?
急症室处理完胸部枪伤后的情景。医护问︰「你看过爆胸吗?就像屠宰生猪,天花有血、墙壁有血、地板上的血有半吋厚。」 这些是从民居没收的枪械,包括 M-16 突击步枪、AR-15 半自动步枪、猎枪和自製消音器等等,任何人都有机会使用它们,包括小混混与大毒枭。 这是位于科罗拉多州的标语,纪念 1994 年哥伦拜恩高中校园枪击案的受害者。
小女孩名叫 Sarah Read,10岁,她说自己去年的圣诞礼物是 410 猎枪…… 在拉斯维加斯枪店出售的弹药。(就像五金铺般方便……) 图中父亲 Mike 拥有枪械,他说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让他保护家人。 这间 B&B 枪店相当出名,因为当地执法人员曾在此借用枪械对抗重武装贼人。 孟菲斯市的太平间。 这些被称为中空弹或空尖弹 (Hollow Point),拥有扩张弹头,可造成极大伤害并难以救治,根据日内瓦公约被禁于战争使用,美国居民却可选购。 可供租用的枪枝。 45岁的 Jack Cone 拥有大约 50 支枪,儿子 Tanner 第一次开枪在3岁,而他和兄弟Andrew 现在同样拥有多枝枪。 这车的主人从远处看到有两个年轻男子意图偷他的车,于是他拿出猎枪射杀一人,射伤另一人,留下弹孔。 孟菲斯的太太聚会活动,是在比较新买的枪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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