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将继续参与解决欧债问题

2012-9-21 08:58| 发布者:cphoto| 查看:383| 评论:0|来自:新京报

摘要:   中国国务院总理**与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出席。新华社记者丁林摄   原标题:**:继续参与解决欧债问题   综合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20日在布鲁塞尔同欧洲理事会主席 ...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出席。新华社记者丁林摄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出席。新华社记者丁林摄

  原标题:温家宝:继续参与解决欧债问题

  综合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在布鲁塞尔同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主持第十五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温家宝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持续,对一些国家和地区造成严重冲击,世界处于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中欧要提振信心,紧密携手应对挑战,将达成的各项共识落到实处。同时着眼长远,加强战略沟通和协调,在未来的国际格局中更好地维护和促进共同利益。

  温家宝表示,解决欧债问题关乎全球利益,中方一如既往支持欧方解决欧债问题的努力,将加强同欧盟机构、欧央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沟通与合作。

  当日,温家宝在出席第八届中欧工商峰会讲话时表示,中国是负责任的长期投资者,将继续通过适当渠道参与解决欧债问题。相信一个拥有雄厚经济基础和科技实力的欧洲,一定有能力、有智慧妥善应对欧债问题,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 链接

  中欧合作温家宝提四点建议

  第一,大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相互扩大市场开放,坚持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贸易纠纷。尽快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探讨开展中欧自贸协定可行性研究。

  第二,将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药、信息通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点,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孵化器,开展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双方在交通、电力、通讯等领域开展合作。中国政府鼓励本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欧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构建覆盖欧亚大陆的物流网络。

  第四,中方欢迎欧洲企业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愿与欧方一道,支持互设银行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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