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讯(通讯员 袁建宏)2012年,三师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司法局“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部署,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网络。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了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6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了285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与民政、妇联、团委、工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残疾人、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5个专门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了以师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团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连队法律援助联络点为依托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与职工群众的零距离接触,让社会弱势群体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二是建窗口。积极探索“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老年人法律援助”、“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作并发放了残疾人免费法律援助联系卡、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卡等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为有法律援助需要而又无钱打官司的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拓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法律援助人员上门受理申请等服务方式,使法律援助“申请不出团,咨询不出连”。同时,对情况紧急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四是扩范围。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出租、继承、收养等婚姻家庭纠纷请求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残疾人请求侵权赔偿、农民工因追讨工资、工伤事故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状况,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五是重监督。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案件跟踪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对承办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进行了回访,案件的回访率达到了100%,无一起违法违规办案,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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