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喀什讯(通讯员袁建宏)2012年三师司法局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中,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师市党委的中心工作,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完善调解网络。调整和整顿基层调委会123个,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2187人次,建立基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98个。全面推进以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 二是拓宽调解领域。着力构筑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调解机制,认真开展土地流转、产品管理、劳务纠纷等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在医疗事故、道路交通、工伤、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维权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有针对性地化解集中、突出、多发的矛盾纠纷。 三是健全调解机制。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对排查出的一般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建档登记,及时就地化解;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落实包案人员和包案责任,明确解决时间,最大限度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 四是提升调解质量。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积极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和三级预警机制。认真研究把握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调防结合、归类化解,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切实化解师团党委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群体性矛盾纠纷和陈年积案,大力提升人民调解质量。 此次专项活动,共排查纠纷121次,受理、调处各类纠纷1052件,成功调处1012件,调解成功率96.1%。通过积极有效地调解,共防止非正常死亡4件5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4件,防止群体械斗1起12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8起299人次。通过专项活动,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工作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显著增强。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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