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 日前,在莲花镇政府食堂,镇长钟东生(左一)在和同事们共用午餐时见食堂阿姨忙不过来,亲自下厨帮炒菜。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弘扬艰苦朴素精神,在原有规章制度上进一步制定施行“四定三不准制度”,强力打造基层政府廉政食堂。 “四定”即:定点就餐、定标接待、定员陪同、定向取材。凡是上级领导、部门调研指导工作,镇里的各种会务活动,一律安排到镇政府机关食堂就餐;公务招待用餐每桌控制在150元以内,工作用餐每桌控制60元以内,干部职工平时用餐缴纳伙食费;严格按照“谁分管、谁接待”的原则对口陪餐;接待食材一律在本乡镇市场购买,所用酒水一律用本地产普通酒水。“三不准”即:不准在食堂猜码斗酒、不准私自利用食堂宴请宾客、不准利用食堂进行无关活动,保证食堂规范运转。
该镇廉政食堂工作餐标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领导干部与普通干部职工均同等标准和档次。干部职工在廉政食堂用餐,既节省了用餐时间又改善了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还使同事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廉政食堂大幅降低了招待经费支出,节省出了大量的资金,可以用来解决更多民生问题。”2013年10月6日,莲花镇政府干部蒋斌对笔者说。 郑智敏 容强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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