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强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释放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正能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强化业务学习提水平。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和发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业务综合素质更为注重,这就需要加强学习。因此,该镇调解委员会每月定期进行培训,并进行考试,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强化深入基层接地气。人民调解工作只有深入基层多接地气,工作才会更有方向和目的。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干部经常深入村屯宣传政策法律法规,与群众打成一片,真心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村里的各种民情动态,使工作方向更为准确,目标更为明确。据统计,仅2013年1月至10月,就入村进行法制宣传12场次。
强化服务意识息纠纷。该镇人民调解委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坚持热情服务,耐心做好政策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做到“春雨润物细无声”和“化干戈为玉帛”。通常是调解干部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解释完一遍时,纠纷双方就明白事理,握手言和,满意而归。如2013年10月20日,莲花镇崇岭村涝水屯78岁的李继生老人来到镇调解委员会请求司法所干部王英雄为他主持公道,原来老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很孝顺,但大儿子不怎么愿意负担老人的生活。王英雄在耐心了解清楚老人的情况后,马上电话通知老人的大儿子来到镇调解委,当场向他们详细解释说明了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在听了王英雄的解释后,老人的大儿子马上向老人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孝敬老人。最后,两父子高兴的一起回家了。据统计,仅2013年1月至10月底,镇调解委为群众调解纠纷3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强化清正廉明增底气。该镇人民调解委的全体干部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原则,严于律已,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年来,该镇调解委无一名干部因贪污腐化而接受处理。
由于工作成绩出色,莲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几年来相继获得“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一系列荣誉。郑智敏 容强(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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