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讯(通讯员:袁建宏、韩立武)2013年,三师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以创新调解方式和健全调解机制为重点,加大调解培训,落实调解经费。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为三师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取得可喜成绩。 一是创新调解方式,规范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为充分发挥首席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三师司法局在现有的“三级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在团场、街道、社区、师属单位、中心连队调委会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 二是健全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每周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梳理上报本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的数量、类型、涉及的人员和金额、下阶段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应对措施,为局领导及时掌握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确保了辖区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实现了辖区“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的调解工作目标。 三是加大调解培训力度,提高调解员综合素质和调解技能。为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技能。三师司法局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培训班43期,培训调解员1872人次。同时,邀请法院和相关人民调解专家为18名调委会主任和32名首席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发放《人民调解法解读》书籍100本。有效的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是落实调解经费,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兵团《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一案一补”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今年年初,师局组织相关人员评审人民调解案件卷宗262件,发放办案补贴13000元,充分调动了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2013年,全师301个调委会,1606名调解员,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41件,排查纠纷341次,261件;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235件,协助党政处理矛盾纠纷95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13次,182人,制止群体性械斗3件,21人,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2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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