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伽师讯(通讯员 刘美 阿迪力) 为切实做好斋月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确保伽师总场各项生产活动正常开展和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场党委常委、副场长吐逊·阿不都热依木于 6月27日在伽师总场巴扎中心清真寺召开关于做好斋月期间宗教稳定工作的会议。各单位主要少数民族领导和各清真寺的伊玛目、买曾等、联系清真寺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机关、场直单位的少数民族干部)等58人参加这次会议。 会上,吐逊·阿不都热依木指出在斋月期间要进一步做好当前宗教领域稳定工作,“7.5”敏感期和斋月期间场统战科和各单位党支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宗教活动和清真寺的管理,要派遣政治强、懂政策、会双语的干部联系和进入清真寺,各单位党支部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计划,要加大在宗教活动场所值班,监控制度,保证在新疆时间10点钟之前让穆斯林群众各自回家,不允许在某些人家中聚会,及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的大门,并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确保“7.5”敏感期和“斋月”期间该场宗教领域不出问题。 强调各单位必须在斋月期间坚持“三个必须、七个不允许”制度。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联系清真寺制度和出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必须加强对全场15个清真寺的防火、防盗、防塌安全事故检查,防止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制造事故;三是必须实行每日宗教事务报告制度和每逢星期五(做礼拜)报告制度。七个不允许:一是不允许在斋月期间早晚利用高音喇叭等设施变相强迫他人信仰宗教;二是不允许宗教人士在清真寺之间互相串联讲经;三是不允许总场以外的宗教人士来总场讲经;四是不允许以信教封斋为由将餐馆关闭不营业;五是不允许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信谣、造谣、传谣;六是不允许以信教封斋为由影响农业生产; 七是不允许宗教人士擅自离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