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旅游局多举措宣贯《安全生产法》

2014-11-24 17:20| 发布者:cphoto| 查看:837| 评论:0|原作者:梅国庆|来自:中国摄影在线

摘要: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三明市旅游局迅速行动,多举措宣贯新的《安全生产法》。 一是原文学习。市旅游局迅速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 ...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三明市旅游局迅速行动,多举措宣贯新的《安全生产法》。
          一是原文学习。市旅游局迅速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明旅[2014]100号)文件,对各县(市、区)旅游局宣贯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全市旅游系统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调整和监管措施。
          二是深入宣贯。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和行业信息平台,开辟宣传专栏,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等宣传手段,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贯活动,为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宣传,普及新法的立法精神和深刻内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把新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到景区、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并针对不同的对象,突出重点人员和内容,分类组织宣贯,确保相关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
          三是强化培训。将新安法的学习纳入旅游安全教育培训之中,指导各县(市、区)旅游局及旅游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11月14-15日市旅游局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永安市尼葛大酒店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班,并邀请市安监局专家来解读解读新旧《安全生产法》的改变提升之处。来自全市县(市、区)旅游局、93家企业的116名负责人参加培训。通过学习与培训,使旅游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管管理人员全面了解新《安全生产法》所确定的各项职责,明确责任,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使从业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

          三明市旅游局梅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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