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号晚上,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一无证驾驶的机动车内藏有3把大砍刀。 当晚20时10分许,直属一大队东市中队民警黄凯、胡育珑带队在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郭门路口路段设卡严查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无牌的丰田越野车沿三清山大道由东向西行驶,执勤民警当即截住该车,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该车驾驶员没有饮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但执勤民警检查时感觉到该驾驶员神情特别紧张。 “没有酒驾为什么还这么紧张?肯定有其他违法行为!”执勤民警认真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未随身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询问时,该驾驶员吞吞吐吐、答非所问,称“车辆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这更引起了执勤民警的高度警觉。经认真核查其身份,发现该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检查其驾驶的车辆时,竟然发现车内藏有3把大砍刀,还有已经击发的猎枪弹壳。执勤民警立即将查获情况报告了大队分控中心,并将该驾驶员移交辖区内的北门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据悉,该驾驶员驾驶的无牌丰田越野车已被直属一大队依法扣留。北门派出所就该驾驶员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对其进行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 图为现场。 (刘琪、章汉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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