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上午,商丘交警二大队古宋中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七只买**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上午10时50分许,交警二大队古宋中队中队长尤斌、民警何汉伟、王军正在商丘市阏伯路与平原路交叉口查纠交通违法,当查到一辆长途客车时,细心的民警王军检查客车货箱内行李时,发现有几个箱包内有东西在动,民警王军伸手触摸感觉里面是又软又热的东西,遂责令货主打开箱包接受检查,但货主迟迟不愿打开,民警更加怀疑,并立即强行打开,结果发现里面装的是猴子。见此情形,中队长尤斌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森林公安来确认猴子种类。等到森林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猴子种类为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森林公安,还在进一步处理中。(详情咨询古宋中队长尤斌:15637006517) 供稿:李辉 司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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