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三明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机关各成员单位及涉旅企业负责人在三明宾馆十三楼会议室举办了三明市首期宣贯《福建省旅游条例》培训班。 市旅游局高度重视,市旅游质监所所长梅国庆通过PPT 图文解读,对《福建省旅游条例》的章节、条款修改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抓好宣贯工作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讲解。特别是对《福建省条例》修改、修订后的《福建省条例》重点在旅游管理体制、综合协调机制、旅游规划、资源保护、旅游开发、旅游促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旅游与民宿、带薪休假、旅游者权益保护、旅游经营规范、旅游交流合作、旅游安全、旅游投诉受理、旅游行业监管、旅游经营者信用评价等方面作出了细致的讲解。 培训班上,市旅游局副局长肖仕德对参会人员提出4点要求:一是迅速掀起宣贯《福建省条例》的热潮,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讲学等方式进行学习;二是旅游企业要规范遵守《福建省条例》,加强薄弱环节,强调在旅游景区景点不得提供无导游证、讲解证的人员在旅游景区内从事导游讲解有偿服务,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单方面转、拼旅游团队等环节作了特别的说明;三是要加强市场监督查漏补缺;四是进一步落实12315旅游投诉平台使用,强化快处先赔、投诉首接机制的完善。各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游企业原来制定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应对照新《福建省条例》逐一进行修正,确保《福建省条例》的真正落实。 12个县(市、区)旅游局、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县(市、区)旅行社、星级宾馆等相关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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