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仙龙工商所在何埂镇水碾场检查食品小作坊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否办理执照、是否产生废水、是否接入下水道、是否接入市政管网、是否办理接沟许可、是否办理排水许可等。 重庆市工商局永川区分局对临江河流域内所有食品小作坊,其中各主、支河道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小作坊列为重点整治对象(Ⅰ类污染源),其余食品小作坊列为一般整治对象(Ⅱ类污染源)。对于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置;对于需要取得前置、后置或备案许可的,分类提出移交方案,接到移交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可以实施行政许可的食品小作坊督促其完善相应的废水治理设施建设,接入市政管网,不能行政许可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取缔。工商分局牵头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逐一制定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流域内不涉及行政许可一般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注册登记,对食品小作坊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处理;对未办理接沟许可或无废水处理设施的,抄告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以切实解决食品小作坊废水污染临江河水引发的环境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仙龙工商所在何埂镇水碾场检查食品小作坊的主要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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