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查获一辆非法“移动”加油车。 当日下午,直属一大队东市中队民警黄凯带队在新320国道巡逻执勤。14时50分巡逻到新320国道茅家岭路段时,执勤民警发现前方道路边并排停靠着一辆黄牌挂车和一辆蓝牌“赣E5****”小型厢式货车,几乎占用了一小半道路,严重影响来往车辆安全通行。“这两辆有可能在非法加油!”这一反常现象立即引起执勤民警的高度警觉。执勤民警立即停车前往查看。小型厢式货车驾驶员见执勤民警要检查,神色非常慌张,准备将车开走。但为时已晚,执勤民警当即发现挂车油箱有明显加过油的痕迹,于是吩咐小型厢式货车驾驶员打开车厢接受检查。果然不出所料,打开后发现车厢内藏有油罐、油表计价器、油枪等加油设备。执勤民警当场拍照取证并录好视频,将该车驾驶员及车辆带回直属一大队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该车驾驶员不仅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而且涉及其他违法问题,目前该案已移交治安支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图为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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