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三十四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11月1日,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机关志愿者在77岁的老党员马坤乾家中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精神。 连日来,该街道志愿者走进辖区给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家中,向他们宣传讲解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精神,以加深对党章内容的进一步学习和理解。此举,深受广大老党员的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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