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嬉摄影 七十随心所欲啦! 要是在上个世纪,本应加入那老态龙钟的,撩起前大襟擦鼻涕的,晃着脑袋顶着墙根半天尿不出来的,冬日提搂着一个火笼箱夹在裆下取暖,放松浑身肌肉和脑袋里的思想,懒洋洋舒舒服服晒太阳的行列。 或许是当今的营养丰富,六十岁还谢绝“老”字,还在沾沾自喜地为自己曾经玩过摄影而自豪,还想挽袖再干一番的冲动,自命为“活到老,拍到老”。并且洋洋得意地为自己的作品称谓“艺术”而晃脑,艺术是一项多么令人向往和骄傲的行当。 偶然,我读到了萧沉的博客文章:“观念改变摄影”,感触极深,呼悠悠地觉得自己是在一面巨大的“哈哈镜”前,所有的思维都变了形,智商急降于零下,脑子像丢进羊汤里的馍,膨胀起来。 萧沉先生的文章,在摄影的一缸死沉的浑水中,无疑是一根搅棒;在众多的头脑发胀,自命不凡的“摄影艺术家”的脑袋上泼了一瓢冰水。叫这篇文章一激,我还真地找不到自己摄影的北了。大半辈子在玩摄影,沉下心来一想,都拍了些什么呀,风光照片上不了墙、风情照片成不了粮,人物照片当不了娘。用的都是JAPAN的器材和感光材料,这大半辈子的钱,尽他娘的给小日本送零花钱了。 何为“观念摄影”?我处于似懂非懂地骑墙(这是最佳位置),说“看不懂”正如萧沉所说的是“傻逼”,说看懂了,这真有点自欺欺人,这是“逼傻”。从萧沉的文章中理解,这和当年提出“纪实摄影”无非是一个理,提倡理念、思想、责任罢了。聪明的是“观念摄影”是在艺术摄影和纪实摄影之间找到一条较好的路子。 “观念摄影”或者说是一种“骑墙”的艺术。它区别于“幾十年基本被捆著手腳,基本上是政治工具,没有观念的属于“头脑平滑、四肢发达”、“见啥拍啥”的“纪实摄影”(同时又相似)。也区别于拍大美妞、漂亮人像、美麗風光之類的,常年躲著意識形態走,攝影圈兒裏的人也稱之為“沙龍攝影家”的“艺术摄影”(同时也有相似)。 “观念摄影”“纪实摄影”和“艺术摄影”之间的区别和分界线到底是什么,如何划分?到今天为止是没有一个明确的尺度。比如,一张民族人物的照片,怎样才算是“民俗摄影”还是“人像摄影”?或者两者都是,那么划分这么多的条条框框干什么?这些东西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一样,胖子与瘦子可以分,不胖不瘦的就难分了。 摄影的门类之争,是够眩晕的,现又多了个“观念摄影”登上了高雅之堂。好端端的一个摄影被弄得这么复杂。 但我认为: 摄影就是摄影,老百姓叫做照片,包装一下称为“摄影作品”。摄影人就是一群用照相机这个工具拍照的工匠,称作照相师傅,拍照片的人。最早是为大众效劳的一个行业,是养家糊口的一种职业。后来,随着人们有能力购买照相机渐渐地变成闲情逸致、表达情感、记录世界的摄影。如此理解,摄影门槛是低的, 自从这些摄影协会成立的那天起,本来应该称作“摄影工作者”“摄影人”的都往协会里挤,弄个摄影“家”的冠往自己的头上扣。在中国的文化史上称“家”和“名流”的可了不得,也是凤毛麟角,是根据他们的业绩,创造和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所定的。我们摄影队伍里的“家”,就像化学裂变反应一样,成千上万地。二十多年前加入摄影家协会要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考核,从某种程度来讲比入党还难。可现在,该入的入不了,不该入的全入,听说有的地方还有花钱买会员的。这样的协会存在的价值可想而知了,说句不中听的话,如今只要往葫芦上套架照相机,立马就可以称作“著名的葫芦娃摄影家”。我们这么多的“摄影家”应该扪心自问,对得起这“家”的称呼吗?在“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尴尬中,还不如称做“摄影人”来得自在和舒坦。 摄影自从诞生那日起,就决定它是“蚂蚁群体”的性质,是属“人民战争”性质的一种游戏。随着照相机工厂日新月异的发展,在大量制造相机的同时也大量地“制造”着“摄影家”。说到底,摄影不过是透过取景框找景物,指挥手指按快门,电脑里面做文章,扩印机中放照相,凡长个脑袋就会拍照片,只要不是斗鸡眼就能取景,有手指头就会按快门简单得没法再简单的活计,偏偏被人为地整得如此这般地复杂,神乎其神不可一世。 大家都是花自己兜里的钱(那些花纳税人的钱,为公家拍照的幸运儿除外),玩玩而已,就像他骑竹马,你捉迷藏,我和尿泥一样,干吗总是居高临下地指手画脚,救世主似的说这个不行,讲哪个要不得。这些“管家婆”累不累呀?绝大多数的摄影人,玩摄影就是玩这么一个过程,一个比打麻将要有益千倍的活动,自娱自乐,结伴而行饱览祖国壮美河山,健体魄,长知识,受教育,是多么好的有助和谐社会,提高百姓素质的群体活动。高兴了将照片挂在墙上图个孤芳自赏,有机会也投个稿发表发表,展览展览,听几句赞美的好话,舒舒坦坦地延年益寿,弄着了闹那么几块钱的稿费奖金,咂口酒抽口烟逍遥自得。这不招谁也不惹谁,那照片你老人家看了,觉得舒服就叫个好,不合你的胃口不看就是了,没损你的利益,去看别人的便是,何必这样不自在。那成千上万的摄影大军拍摄的照片一辈子也看不完,摄影作品只有那么几位所谓拍得好的人展示,那才是万马齐喑的反常。摄影的成果(好作品)就应该如同一大锅沸腾的粥,东一个泡泡西一个泡泡地冒,今天你展览获奖,明天他展览获奖这才是正常,才符合中国摄影界蜂起蚁拥的现状和本质。 我看蕭沉先生文中提的建议倒是正确的,摄影除娱乐外还有一个提高的责任,毕竟摄影还是一个艺术门类,我们也别“拿豆包不当粮食”。提高素质多出精品就不允许我们粗制滥造,要让摄影作品更有思想、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讲,让观念(或思想)改变摄影,确实很好。 说“摄影”不是一门艺术,他却拥有美丽的魅力,记录历史的功能;说他是门艺术,表现得又是那么地浅薄。 摄影界“大胡噜”现象,效仿别人的作为,跟帮跟队的现象一点也不奇怪,怎么多的人这算什么。有人去找空子,寻冷门,专门冒着生命危险去拍摄赌场、妓女流浪汉、吸毒者和爱滋病等等,先别说他(她)们的出发点和动机,单凭这种精神就是一种可贵。一旦产生社会和经济效应,便呼啦啦地一大帮子的模仿者紧随而来,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害处。允许个别人去西部边陲拍摄,却不满意其他更多的人去那里走走,看看,拍拍,自己曾经在西部拍过几张得意的作品,就好象西部变成他家的后花园,不允许他人涉人,找个理由骂娘,哪有这样的道理。早年听说我们摄影界有位老摄影家,“德高望重”的,在H山上拍摄了一幅枯松树和云海合壁的作品,为了让作品成为孤品独鳌,硬是将这枯树砍去,真是摄影的一大悲哀。 其实,也别怪摄影人,某些协会不就是这样作为的吗,动不动就举办什么摄影节,成立什么“摄影乡”,搞人海战术,弄成百上千的摄影人来制造气氛,搞哄动效应。实质上是歪曲艺术创作的基本规律,将艺术搞得这样地媚俗,什么集体创造,狗屁!这是摄影自己在拆自己的台,断自己的路。凡参加过这种活动的人,静下心来想一想,除了花钱外从中到底得到过什么收益?哦,倒是尔等的人头躜动烘托了坐在主席台上的无知的洋洋得意。 摄影人之多,多哉不多矣,摄影之杂,杂哉不乱也。摆平心态,随它去吧,还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说得好:以身体健康为中心,潇洒一点,糊涂一点。 东北有句老话:“怕听兔子叫,还不种豆子啦?”拍你自己喜欢拍的照片,好就贴出来,不好就藏起来。想拍什么就拍什么,无拘无束,无须批准。 摄影没有这样强大,几幅照片就想改变世界,永远不可能,别把自己看得太伟大了。90%的摄影人是以摄影为爱好,兴趣和业余活动内容,将摄影作为娱乐,是游嬉摄影。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在没有压力,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的禁锢下继续地游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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