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下午14时许,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台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贺店村有人焚烧秸秆。接警后,淮滨县公安局台头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秸秆焚烧现场。 经查,该行为人系淮滨县台头乡贺店村村民,名叫罗某山,他焚烧自家耕地秸秆,着火面积达到1亩左右。罗某山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后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罗某山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凡焚烧秸杆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为公安机关调查罗某山焚烧秸秆现场和对其执行行政拘留时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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