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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淳刚:这个国家是多么庸俗,多么不在意诗歌,多么没有文化

2019-7-2 10:58| 发布者: cphoto| 查看: 3749| 评论: 0|来自: 徐淳刚

摘要: 1992年10月16日纽约麦迪逊广场,在鲍勃·迪伦踏入歌坛30周年纪念演唱会上,5位殿堂级大师,Bob Dylan、Eric Clapton、Neil Young、George Harrison、Tom Petty,合唱鲍勃这首1964年的早期名作。歌中唱道:“I was so ...

1992年10月16日纽约麦迪逊广场,在鲍勃·迪伦踏入歌坛30周年纪念演唱会上,5位殿堂级大师,Bob Dylan、Eric Clapton、Neil Young、George Harrison、Tom Petty,合唱鲍勃这首1964年的早期名作。歌中唱道:“I was so much older then, I'm younger than that now.” 昔日我曾如此苍老,如今才是风华正茂……

诺贝尔文学奖不是奖给了诗,也不是奖给了歌,

而是真正奖给了诗歌,奖给了真正的诗歌

——关于弗罗斯特之后最伟大的美国诗人鲍勃·迪伦

徐淳刚 | 文

诗人、翻译家、摄影人、哲学家、秦腔摇滚歌手、酒神

上周末(2017年11月26日)在西高新1898咖啡馆《鲍勃·迪伦诗歌集(1961-2012)》西安发布会上,和鲍勃译者周公度、歌手锤子、出版人三童一起聊鲍勃·迪伦。四个好久未见的朋友,从诗歌、音乐、翻译、出版等角度谈了不少。晚上喝酒,又随意聊了很多。关于鲍勃·迪伦,这个国家大多数人的认识也许真像公度之前在文章中所说:太落伍了。

《鲍勃·迪伦诗歌集(1961-2012)》,全套8本,薯片袋包装,复古手提箱设计,2017年6月出版,两岸三地15位中文译者共同翻译。广告词是这样写的:“华语诗界×乐界译者联袂呈现千面迪伦之歌”。

鲍勃·迪伦是一位无与伦比的歌者、诗人,像莱昂纳德·科恩一样。从感情上说,我钟爱科恩远远超过鲍勃,但从理智上讲,鲍勃比科恩更为伟大。鲍勃·迪伦有着山羊、乞丐和圣人合一的奇妙嗓音,他成就了一种永远年轻、像风一样自由、变幻不定、无法定义的美国文化,影响世界的文化。鲍勃·迪伦获奖时,我记得程璧在朋友圈说:鲍勃获奖,科恩也不远了。但没过多久,科恩就仙逝了。鲍勃有言:“如果我必须当一分钟另一个人,那这个人就是科恩。”如此科恩应该无憾了。发布会现场,就鲍勃·迪伦为什么能获得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问题,我也将两位做了比较,我说:科恩就像陈年的酒,他的歌大多是情歌,却能从情歌升华为对生命和世界的深刻感悟,非常伟大;而鲍勃·迪伦,有时是酒,有时是匕首,有时更是长矛,他有柔情也有批判,他受法国象征主义影响颇深,既面向时代,又有超越时代的一面;而且他10岁自学吉他、口琴、钢琴等乐器,不到20岁组建乐队,开始抽大麻,从诗歌到音乐,从民谣到摇滚,从摇滚到乡村,从年轻人的偶像到基督徒,半个多世纪不断改变自我,超越自我,是真正坚守涌动不居的诗意的歌者,所以自然能获奖。

鲍勃·迪伦的嗓音乍听之下太惨了,远远不及很多同时代或后来的伟大歌手,而且有不少他自己的歌最初也不是由他唱红的,翻唱都比他好听,要成为他的歌迷,实在不容易。在中国,鲍勃·迪伦的粉丝也没有想像中那么多,甚至少得可怜,诗集的出版就是证明。8本薯片袋包装的《鲍勃·迪伦诗歌集》,首印只有3万套,这对伟大的诺贝尔文学奖和13亿人口的阅读大国来说简直是耻辱。光考虑盈利,投入产出,担心诗歌出版赔钱,所以如履薄冰,连最伟大的诗歌也要量力而行。这不全是出版问题,证明这个国家是多么庸俗,多么不在意诗歌,多么没有文化(用淳朴刚强的秦腔硬摇滚表达就是:么文化,真可怕,奏咋钱眼儿×出来的)。玄幻小说或诺奖小说可以几十万册几百万册地出版,不是因为有多好,而是因为读者众多;到了诗歌就心虚了,不行了,这个国家的文化形态和出版现状有多糟糕,可想而知。还有,把鲍勃殿堂级的诗集做成薯片再装进纸盒子,创意固然完美,但是这样就算“打破了快消品和经典读物的疆域”?打破的只有经典,快消不用打破,这样是拉低了,总给人一种买牛奶的感觉,非常低廉。如此人群定位也太小了,过于年轻化:有多少80后90后00后青年真喜欢76岁的老爷爷鲍勃·迪伦?喜欢这个“三流歌手、二流吉他手、一流作曲人、顶级大诗人”?真正崇拜他喜欢他的是汪峰、李健这样的(70后)三流流行歌手,郑钧、许巍这样的(60后)二流摇滚歌手,和崔健、罗大佑这样的(60后、50后)一流华语音乐教父。鲍勃·迪伦是谁?是活着的历史人物, 中国民谣-摇滚教父的教父,是70多岁了还在恶狠狠地唱歌、挑战流行音乐风车的堂吉诃德。他的经典离这个时代太久远了,在中国家喻户晓的是《小苹果》、《最炫民族风》这样最垃圾的歌曲,是耍酷的周杰伦,卖萌的陈奕迅,是一过四十就再也摇滚不起来的邋遢老男人。此外,为了趁着2016诺贝尔文学奖的余热未尽,推销一把鲍勃·迪伦,半年时间七拼八凑了一些优秀译者和拙劣译者。1个人的诗集,15个人翻译,两岸三地15位文风不一的诗人、乐评人、青年译者像砌猪圈一样迅速搞出了688页、8种口味、8种颜色花花绿绿的诗歌薯片(公度的译诗例外,2011年就发表了;因时间短促,工程庞大,不可能一个人砌猪圈,所以就有了两岸三地砌猪圈;砌猪圈最多两个人就够了,这是农民的常识)。如此文笔如何统一?质量如何保证?鲍勃·迪伦的中文声音到底更接近哪一种?读者是在读一个人的诗还是在读一个诗歌加工厂?鲍勃·迪伦生产车间?失去音乐的歌词该有多混乱?吃进去再吐出来拿给读者的诗歌还剩多少骨头?这同样不是一本诗集的问题,反映的是整个中国出版业的急功近利,整个国家文化态度、阅读趣味的虚伪低级。我们多么热爱经典,我们等瑞典文学院一帮老头都说好的时候才仓皇出版,我们把经典当薯片吃,在猪圈里吃车间里吃。优秀的原创诗集、译诗集很难出版,即使出版了也就可怜的几千册,还要忍痛被阉割,而经典的国外诗歌需要经过好几轮糟蹋才能出现一点好东西。但据说这套诗集买过的人都说(薯片包装)好,而且早已经加印了……

鲍勃·迪伦吟唱的诗歌或音乐文学或文学音乐是一个伟大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几乎是不可翻译的。2017年6月5日,瑞典文学院公布了鲍勃·迪伦以音频形式提交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致辞。在致辞中,鲍勃·迪伦无意识地泼了中国一盆凉水:“我们的歌活在生命的大地上。可是歌和文学不同。它们应该被歌唱,而不是被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应该演出来,就好像歌曲中的歌词也是应该被唱出来,而不是印在纸上读。”

其实这些对鲍勃来说都不重要,甚至和唱片总销量过亿的鲍勃无关——鲍勃·迪伦连诺贝尔文学奖都不去领,薯片算什么,13亿人口大国开他的演唱会他一句谢谢也不说,不向观众要掌声,只管唱歌,真正保持艺术家的个性与尊严。重要的是鲍勃·迪伦成就了一种毫不妥协的当代文化,他可以扔掉木吉他唱摇滚,可以和台下的歌迷对骂,可以不断否定自己,改变自己,特立独行,管你是谁。鲍勃·迪伦超越了单纯的音乐、文学与艺术,这一点已达巅峰,让人吃惊。迈克尔·杰克逊当年让人吃惊的是肤色和音乐,鲍勃·迪伦则让人完全吃惊:他的嗓音,他的叛逆,他的全球永不结束演唱会,他的音乐,他的诗歌,他的超级粉丝奥巴马、乔布斯,乔布斯见了偶像紧张得不行,舌头都打结了,偶像的什么他都喜欢,连鲍勃喜欢过的女人都喜欢,并且执意弄到手(当年乔布斯27岁,鲍勃前女友、民谣女皇琼·贝兹已经41岁,还是一个13岁男孩的母亲,就这乔布斯也愿意)……鲍勃早已成了一个夺目的美国符号,但中国人谁都知道肯德基、乔布斯、苹果手机,没有多少人真知道解鲍勃·迪伦、真懂鲍勃·迪伦,更别说作为诗人的鲍勃·迪伦。鲍勃·迪伦的伟大在于声音的难听,就像化装成乞丐的人间基督(年轻时他研究了当时别人的唱法,故意这么难听地唱,但这不是所谓的背叛演唱、反演唱,而是像孩子或圣人天真的恶作剧,想怎么唱就怎么唱,他这样唱正好不批判什么也不歌颂什么,不歇斯底里也不悦耳抒情,维持了一种尖锐与深情的平衡,听听1969年的乡村专辑《Nashville Skyline》就知道,他的声音原本清亮,不是我们大多数时候听到的“鸦叫般的嘲弄之声”);他的伟大在于诗歌的伟大,而非被劈成两半的诗的伟大或歌的伟大。我始终认为,鲍勃·迪伦的诗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类似于坚说的鲍勃·迪伦是“不可翻译的”。1965年新港民谣音乐节,采访时有人问:“你认为自己偏向歌手还是诗人?”鲍勃·迪伦说:“我感觉自己比较像歌舞表演者。”台下哄堂大笑。鲍勃·迪伦聪明绝顶,他很懂得经营自己,更懂得隐藏自己,说他是歌手或诗人都太狭隘了,这个自己承认没读过《圣经》的人,他所创造的东西却具有神话与预言般的伟大力量,连金斯堡也深深折服。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意表达。”对此,瑞典科学院当时的回应是:“选择迪伦看起来可能令人惊讶,但如果你回顾历史,大约2500年前,你会发现荷马和萨福的诗歌就是为了表演,有乐器伴奏——这和鲍勃·迪伦是相同的方式。我们仍然在读荷马和萨福,很享受。因此,我们也可以也应该去读迪伦。”这证明鲍勃属于自荷马以来伟大的吟唱传统,而非今天失去音乐、随便用分行冒充诗的诗歌。所以诺贝尔文学奖不是奖给了鲍勃·迪伦的歌词,也不是奖给了他的音乐,而是奖给了他的诗—歌——一定要有歌。光看英文歌词或者译成中文的诗歌,根本无法认识一个真正的鲍勃·迪伦。光啃干巴巴的面包肯定不是肯德基,里面必须有鸡肉、菜叶和沙拉;吃牛排是一整套动作,不是扔掉刀叉,直接把肉塞进嘴里。所以最好还是完完整整地听歌,翻译的歌词作为辅助,在类似弗罗斯特所谓的“意义之音”中才能找到真正的鲍勃·迪伦——鲍勃·迪伦被誉为“弗罗斯特之后最伟大的美国诗人”,当然也最酷最帅最有活力的诗人。

1997年乔布斯重返苹果,为了鼓舞士气,特别录制了苹果历史上最著名的广告“Think Different”(非同凡响),画面中有爱因斯坦、甘地、马丁·路德·金、爱迪生、约翰·列侬、毕加索等改变世界的人。第一个出现的人物是爱因斯坦,第二个就是乔布斯一生的偶像鲍勃·迪伦。

鲍勃·迪伦说:“当你演奏音乐时,你的灵魂在飞翔。”这正是音乐的魅力与魔力。可以说他的音乐文学或文学音乐不是简单的诗与歌,而是诗的飞翔,歌的飞翔。他说自己是一个“很快”的人,说话快,走路快,动作快,歌也快,听听史上最伟大的500首歌曲第1名的《Like a Rolling Stone》,或者《I want you》就知道。这正是音乐的精灵,集天使与魔鬼于一体、俊美的外表与刺耳的嗓音于一身,像神一样疯癫乱唱,飘飘欲仙地唱。这种音乐要么让你想死,要么真听进去了便欲罢不能;大音希声,不过如此。然而,在这个歌比诗歌不知要流行多少倍的时代,有几个人真正不以貌取人般地不以声取人去听歌?有几个人真正思考过什么是歌,什么是音乐?关于音乐,偶像叔本华的观点令人吃惊,也最为卓越:音乐超越于其它任何艺术之上,它不是表象,而是本质,是意志本身的显现,它不在时间中,而是在时间之外;时间永远流逝,而音乐永远盘旋、挥之不去,“作曲家在他们所不懂的语言中启示着世界的本质,表现着最深刻的智慧”。而弟子尼采对古希腊悲剧的研究表明,音乐是悲剧、诗歌等艺术的起源,只有在令人惊骇、富有狄奥尼索斯酒神精神的悲剧中,音乐才能让我们真正认识到人生的意义……音乐根本不是从先民的劳动号子中产生的,这种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太幼稚太肤浅了,它只将人当成劳动工具,事实是,人只有在恐惧时才会对着一只狗或一只狼吼叫,才会为太阳(神)咿咿呀呀唱一首不成曲调的赞歌。音乐是始终纠缠你的复杂与神秘,是世界的动荡与秩序,是喧闹与寂静本身。所有的音乐都会显得喧闹,除非它能突然进入你心里。维特根斯坦同样认为音乐至高无上,他说:“音乐只是表面上显得简单而已……音乐的实体包罗着无限的复杂性。其它种类的艺术用 各种外部的形式来提示这种复杂性,而音乐却将其隐匿起来。由此可见, 音乐是最为成熟和精微的艺术。”音乐的悲剧比尼采想像的更为复杂,它恰恰既是梦神阿波罗也是酒神狄奥尼索斯,而且这两者永远是不相称的,没有强力的绝对,没有柔弱胜刚强,只有永恒的冲突、变幻、游离、寂静,往返来回,或高或低,这才是真正的悲剧。作为尼采、叔本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传人,在我看来, ”悲剧的诞生”在今天就是伟大的摇滚的诞生,不是民谣,不是流行歌曲,不是单纯的歌词、诗歌,而是从生命深处发出的哀叹与怒吼。伟大的旋律像生活本身一样不断重复,却在重复中不断推进,净化我们,从而升华重复的生活,或者将重复的生活歇斯底里地踩踏进黑暗的泥土……所以重要的不是鲍勃·迪伦富有诗意的歌词或简单的编曲,而是他的对称性的、令人意外的、不断推进的旋律,看似直白实则含混深邃的音乐文学或文学音乐,他的音乐坚持鲜活的现场,拒绝虚伪的美妙与精致,编曲简单乃至粗糙,甚至恶狠狠地在原地踏步,但却返回到音乐的源头,进入到悲剧的深处。听听2012年《Tempest》这张专辑吧,71岁的鲍勃依然唱得那么卖力,那么真诚,比科恩更深广、更凶狠、更柔情。这才是真正的音乐,真正的诗—歌。这样的诗歌你在列侬那里能找到,在科恩那里能找到,在一切伟大的诗与歌中都能找到。

2012年,鲍勃·迪伦超级粉丝、美国总统奥巴马亲自为偶像颁发总统自由勋章(美国最高荣誉的文化勋章)。2016年鲍勃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奥巴马在推特上发文祝贺,并称鲍勃·迪伦是他“最爱的诗人”。这是另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和伟大诗人,另一个国家的文化。回溯美国历史,1961年1月20日,86岁高龄的大诗人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更是受邀在约翰·肯尼迪总统的就职宣誓仪式上朗诵诗歌。美籍华人、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在《关于我的美国国籍》中说,正是由于当时在电视上看到弗罗斯特的朗诵,后来他查阅了那首关于美国历史的、激励无数美国人的诗歌《彻底奉献》(希腊式的雄辩,短短的16行),此诗在他下决心加入美国国籍时起了重要作用。

然而,歌的旋律依旧,诗的音符却渐渐消失了。由于对浪漫主义以来“人类抒情性”的批判性认识,对“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这一观点的惊惧,对游吟、吟唱传统的怀疑和背叛,当代诗歌更多放弃了歌,只有诗,歌在诗中已经完全没落,几近无声,早已来到了喧嚣无比的“自由诗”时代、口语时代。当代诗人对诗歌之歌尤其韵律无能为力,或者深恶痛绝,以为放弃歌就可以更自由,像说话一样随便写就更自由,所以布考斯基才会在《阵地战》这首诗(出自《爱是地狱冥犬》,徐淳刚译,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末尾很不耐烦地写道:“她们放着鲍勃·迪伦/鲍勃·迪伦/没完没了的鲍勃·迪伦。”这种厌烦是对的,因为连莎士比亚都可以被布考斯基称为狗屎。但我们不是布考斯基(以为写一写FUCK、CUNT、COCK就是布考斯基,这太幼稚了),布考斯基的灵魂始终携带一个“有种的收音机”,携带“天生的胆量”从而打败“天生的才华”,他诗歌中的音乐节奏既受卡明斯、海明威等诗人作家的影响,更受肖邦、巴赫、贝多芬、勃拉姆斯的影响;布考斯基自己也会弹琴,甚至戏称自己叫肖邦·柴那斯基。只能说,这是一种歌对另一种歌的厌弃,而非对歌本身的厌弃。诗不能没有歌,歌即咏叹衷情。但是,大多数当代诗歌中的抒情都是伪抒情,看看那么多不知羞耻的形容词你就知道,看看生硬的“翻译体”你就知道,这和我们天天看到的电视广告中的抒情是一样的,非常廉价,假惺惺,故作深沉,假装天使,即使你怀着深情,哭着在诗在歌。这是诗的失败,更是歌的失败,作为人性与心灵的双重失败,作为现代性的失败,语言的失败……可是另一方面,当代诗歌也变得越来越乏味,越来越轻贱:取消歌,取消修辞,取消飞翔的一切,以为鸡毛蒜皮的日常就是坚固的诗意,以为整个语言就该如此,根本不懂得灵魂的多样性,根本不懂得还有一丝原生质朴需要坚守,这同样是灵魂与语言的堕落与失败。上帝已死,猫哭耗子,一二三四,这是诗歌的“火与冰”(弗罗斯特),要么在火中毁灭,要么在冰中毁灭,歌的意义丧失殆尽。这预示着当代诗歌的困境:已经很难将伟大的诗与歌再有机地联系起来,萨福、荷马、《诗经》的时代已经遥远。如此一来,诗歌的声音变减弱了,自然没有人多少人理会,不再是高于哲学的存在,不再是人人需要的缪斯。诗无歌,朗诵无歌,大多是作秀,诗人的小圈子,国内小圈子,国际小圈子,“为你读诗”那样的演员、歌手、中央电视台播音员式样的虚情假意,“中国诗词大会”那样的老古董、毫无现代诗意识、居高临下顽固不化地误导下一代,根本不懂什么是诗,什么是歌;歌的复杂意义越来越轻,越来越接近于无;诗是诗,歌是歌,现代是现代,古典是古典,口语是口语,修辞是修辞,两张皮,谁不粘谁,这样当然导致大众的厌恶与唾弃。这样的问题不只在中国,在西方也是如此,弗罗斯特之后美国的确出现过很多优秀的诗人、大诗人,但根本没有出现过可以与弗罗斯特比肩的伟大诗人,直到鲍勃·迪伦,用音乐回应着弗罗斯特的“意义之音”:口语、自然、自由、原生、讽刺、混沌、象征、不定,深刻到像布罗茨基说的,“可以挥手赶走艾略特”……也许,只有庞德认真研究过自由诗的韵律,只有弗罗斯特深谙诗歌语言的微妙音乐,只有像被于坚称为“伟大的巫师”的安妮·沃尔德曼、艾伦·金斯堡坚持过歌的重要性,歌的伟大意义。众所周知,正是由于1996年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力荐,鲍勃·迪伦才首次在1997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以至于后来多年不断被提名,2016年终于获奖。诗与歌永远不可分割。上帝已死,天使不哭,魔鬼不笑,只有尘世的伟大音乐能够抚慰伤痛的心灵,能够将永恒的旋律化为文字,用文字托起不朽的旋律——鲍勃·迪伦正好以诗为歌,以歌为诗,他也被推到了这个位置。艾伦·金斯堡在推荐信中除了强调鲍勃·迪伦“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他还郑重写道:“事实上,音乐和诗是联系着的,迪伦先生的作品异常重要地帮助我们恢复了这至关重要的联系。”这话被到处引用,但并没有多少人真正知道歌在这个时代的伟大与超时间的涵义。感谢艾伦,让诗中有歌,歌中有诗。所以,诺贝尔文学奖不是奖给了诗,也不是奖给了歌,而是真正奖给了诗—歌,奖给了真正的诗—歌。但这个国家的人始终纠缠于鲍勃获奖是因为诗还是因为歌,纠缠于是为了赚钱才出版还是为了赚钱才出版,像一块宝石,Money在风中飘……

在这个浅薄喧嚣的时代,失去歌的诗注定像尘土一样轻,而诗的伟大正以歌的方式唾弃这个世界从而真正热爱这个世界。用真正的喧嚣抵抗喧嚣,用真正的沉默抵抗沉默,音乐响起,亦诗亦歌,这才是不朽的诗歌,灵魂的吟唱。真正的诗歌是难以说出之物,是语言之链中的神秘音符,是偶尔的灵感与天启。诗人是歌者,更是孤独的沉默者,连鲍勃·迪伦都说:“诗人就是不会称自己是诗人的人。”诗歌是心灵的回声,是难以轻易示人的圣物。所以这里仅限于因参加《鲍勃·迪伦诗歌集》发布会有感而发地谈谈诗歌,除此之外带来鲍勃·迪伦从青年到老年半个多世纪的人生影像:没有诗,甚至没有(鲍勃一个人唱的)歌,只有这位“76岁的年轻人”的照片——当时光不再,一切随风而逝,一切难以言表,一个人的纯真自由、叛逆与沧桑只写在脸上。

“我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做我自己,你管我是谁。”

All i can do is be myself, whoever that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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