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大家.我的摄影大家

摄影活动应有的游戏规则

2006-4-6 10:07| 发布者: | 查看: 2665| 评论: 0|原作者: 朱玉芳

   凡事都应有个原则,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摄影活动也不例外。
    现在摄影界,有盲目攀比器材的不良风气,你用尼康,我用佳能,你用南韩脚架,我用意大利脚架,你用柯尼卡,我用富士,摄影是一个高投入的艺术活动,而所有的器材都是为创作服务的,即使你有足够的钞票,也不应该无度地添置设备,毕竟摄影是靠作品说话的,器材的购买原则是:够用、好用、耐用。“有钱不买半年闲”。
    在创作方面,现在很多影友动辄就是跑新疆、西藏,或者“天”、“ 涯”、“ 海”、“ 角”,或者人声鼎沸的风景区,似乎只有那里才是出作品的地方,似乎“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只有跋山涉水,弄得筋疲力尽才罢休。其实“熟悉的地方”“风景独好”,并且拍摄熟悉的场景,有着别人所没有的优势,关键是要善于发现。经常看到组建“摄影创作团”,出不出作品,先让组织者赚上一笔,摄影创作是完全个性化的,集体创作,往往会导致作品大量的雷同。搞创作时要充分尊重被摄者的意愿,把肖像权问题解决在快门按下之前。
    作品交流(包括大型的学术论坛也包括小规模的沙龙)应该平等,平等是指人格的平等,而非摄影水平的平等;交流不应论职务的高低,艺术中不应该有“官霸”;不应论名声的大小,无名小辈有闪光的亮点也应该鼓励,不应论艺术倾向,不能排斥打击“异己”。这样才能够达到交流的目的。
    作品投稿要研究所投报刊的办刊方向,做到有的放矢,才可能提高命中率。现在很多报刊(除非很有“个性”,但是全国公开发行的摄影报刊只有9家)并不是很在乎“一稿多投”, 我们看到很多报刊经常转载兄弟刊物的稿件,关键是享有“首发权”,再者说,一张照片如果只给几十块钱的稿费,与拍照的投入不成比例。我们看到,有“大家”的作品甚至发遍大半个中国,也没有谁强调“独家刊用”,报刊社不应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摄影人要以平和的心态看待投稿,发表了的作品未必就是好的,没有发表的作品也未必不好。
    办个人作品展,不要急于求成,而应水到渠成。办个展要有对不同见解的心理承受力。参加大型的摄影展就是一场考试,要从现有的作品中来挑选,而不是临阵搞创作,“临阵磨枪,不快有光”是骗人的,机会只会青睐有准备的人。
    什么是摄影家协会,协会仅仅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群众文化组织,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固有的光环会渐渐的隐去,大可不必对谁入会了谁没入会而耿耿于怀。即使你加入了某一级的摄影组织,如果拿不出另人信服的作品,也没有多大的意义。凡事看得开,也就无所谓了。各级摄协呢,规矩也该改改了,理应最大限度地团结痴心不改的摄影爱好者。
    中国摄影有没有理论,中国有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摄影批评家?摄影作品和摄影理论是相辅相成的,在二者都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自然都不可能健康地协同发展,摄影媒体应该视自己为承载不同观点、不同见解的平台,做到兼容并包,摄影理论工作者要实事求是的品评摄影,允许不同的思想火花相互碰撞,而不是一味地漫骂,甚至搞“人身攻击”。
    遵守游戏规则,认真地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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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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