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戏”与生活之间像是游戏的阵仗.充满无穷变量,我们的生活被“游戏”不断提示和演绎着,“游戏”中充满了娱乐和智慧、也充满了残酷和荒诞,我迷恋游戏与生活里必然和偶然的巧合,真实与虚幻的碰撞。 在生活中,游戏是一种精神的体现,游戏是理解.体验、超越生活的方式。 科技的发展,扩充了人们新的虚拟空间,在这个空间里”物质真实”已经被”视觉真实”所置换。真实只是一个幻觉,我迷恋在这个空间里”随意编撰”的快感。在作品中我采用一种释放般的、恶作剧式的置景摄影的形式,将他们安排在我所体验的内心舞台下,我的每个游戏角色都是一个被摆布的和操控的对象.这也是我选择玩偶而非选择真人的原因。 在这个游戏NO.2系列作品中,它是我在现实生活中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混合体。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核心标志和价值体现.也是一个民族最为珍贵的和内在的本质的东西,一种文化对另 一种文化的冲击不可能不引起冲突——并且这种冲突同样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政治的经济的甚至军事的手段联系在一起,正如文化殖民的过程也需要与上述手段联系在一起才能起作用一样。以西 方兵人形象为道具为我传递这种情绪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作品能贯穿始终到今天也都是兴趣的使然和一种消遣的排解,因为在这其中我更注重”游戏精神”,即游戏的目的不在于游戏本身,游戏 者只服从自己心灵的渴求,在自由的心灵引导下追求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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