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看曾璜兄博客,正在谈公布个人隐私图像的法律问题。前次在另一博客上正好写一文字,与这话题似乎有关。今移将过来,算一说辞,聊作参照。
总是想去了解别人,或者窥视他人的隐私生活,进而将这种窥探通过网络这样的公共媒体公诸于众,以与公众分享这种窥视的收获和惊喜,已经成为当下公众生活当中的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这些隐私,特别是名人的隐私,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一种特别的营养。尽管从生物学的角度、心理学的角度会给出一些特别有价值的解释,但我更愿意相信这种窥视主要还是一种社会化的意识形态在使劲儿。这就像是女人买便宜货。你会见到不少大款的老婆也会在过街天桥上那些买零碎物什的小摊儿前停下来看看,还跟人家讨价还价。明知道那些东西没有什么用,也还凑上去瞧瞧。这种样子,与需要无关,而与意识有关。
但这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人们越来越喜欢自曝其光。好几年前,几位女作家就在做这种事。她们将自己的性事,与自己上过床的男人的劣迹一一道来,搞得那些男人灰溜溜的,直在那里后悔当初择伴上床考虑欠妥。最近几年更甚,一些新起的猛女索性奋力一脱,将自己的裸照,甚至是与男人开房间办事儿的照片都发到网上去,搞得前些年那些自曝隐私的女作家们望尘莫及自惭不如,后悔当初没有一杆子把事儿做到尽头,给后起一荐儿小毛孩儿留出了发展的空间。更有一些个男人,也将自己如何勾引女人上床的事迹做成花哩胡哨动作重复的文字,真真假假,然后发出来与大家分享。这些东西我看过不少,说实话,很倒胃口。
我很想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但估计到了一块儿也很难沟通,不会从他们嘴里听到什么有用的东西。我还知道,有很多人也有像我一样的想法,就是想弄清楚他们是如何想的,为此,大家写出了不少探讨性的文字。我也看到了一些。归结起来,这些文字认为,出现这一类现象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点:
一个是社会需要和利益诉求的原因。有那么多人有那么强烈的窥视欲,形成了广大的个人隐私资源的供应市场。所以投其所好,也不用他们费劲了,索性我自己出来说上一说,或者脱上一脱,把文字和图片变成书,自然名利双收。这是一个个人与公众需求互惠互利的关系,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先脱为快,成名之后,再作痛悔前非状,重新做人,从良了,那时再吃正经饭不迟。君不见,当下许多如日中天的明星,早先不都是从三级片拍起?不容易啊!出名要趁早啊!这还是张爱玲同志教导我们的。有道理。而且,事实证明,确实好使。
另一个说法是,这种窥视欲和裸露欲是人的一种本性。生物学的许多研究也支持这种说法。人穿衣服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御寒,而是为着吸引异性。你看,挡在性器前的那片什么树叶子,哪能挡风遮雨?纯粹是为了吸引对面的女孩儿看过来。看看现在的女性内衣设计的复杂怪异,你就相信这个说法还真是有些道理。看来,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你就发现人的许多表现其实还停留在猴子的阶段。弗洛伊德当年那些个玄玄乎乎的怪理论,也主要是在这个层面上展开讨论的。你可以不相信他说的那些话,但作为一个精神病医生,从动物的角度来审视人在现实社会当中的一些行为,然后再设计相应的方案,还真治好了不少人的病。
可人毕竟不是个猴子了,猴子如今已经进化成为一个文化的动物了。文化动物了还喜欢脱光了身子让大家来看,原因不是如今生活好了穿得太多了,而是这个文化有问题——它太压抑人性了。这第三种原因就是在说这个。看看五四以来众多文学艺术作品的内容,说的都是这件事儿。这些年来中国那些有名的导演搞的电影,比如《红高梁》、《菊豆》、《大红灯笼高高挂》等等等等,主题都是反封建。这封建也太压抑人了,搞得人人都没有个性,人人活着都不痛快,是可忍,孰不可忍?又正好是网络时代了,想管也不好管了,索性痛快痛快再说。反封建反什么?反的就是那件破衣服!新文化新什么?新的就是这个光屁股!
[FS:PAGE]这些原因我都同意。但就我看到的状况来说,我总觉得这些个自选动作有点儿自我炫耀的意思。而且,我无端地觉得,这些个女人很有些自卑。这是我后来看到那个专门暴露隐私大出其名的女作家的的照片之后发现的。我要是个精神病大夫,我就想从这个角度来给她治疗治疗,就是不知道她愿不愿意。
这样的女性其实在我们身边就有不老少,我就认识一个。其实她长得并不是很难看,性情也不错,但她一直对自己的形象有点儿自卑。三十多了,很想结婚。好几次欣欣然告知说最近要结婚了,但却一直没有把婚给结了。有时好意地问起来,言语当中很有些失落和沮丧。一次,她挺郑重地问到我一个问题:“和我上床的七八个男孩儿怎么都是童男子呢?”我当然搞不明白这个问题,因为我不能实地考察一下。就是实地考察了,我也不好弄明白,因为这是个比较复杂的生理学问题。但我知道她的意思不是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她的意思只是想告诉我,有那么多童男子与她上了床。她觉得这是件值得说一说的事。说这件事的价值在于传达这样一个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信息:尽管没有人和她结婚,但她还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
这样的理解,当然不能准确完整地说明白造成这些现象的真正原因。说与朋友听,他还觉得我这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女君子之腹。我对女性没有作过什么特别的研究,这方面的书倒是看过一些,看来看去,不得究竟。就我个人的经验来看,说实话,我觉得与女性相处不是个简单轻松的事情。以我这小人之心,度这些女君子们肚子里的想法,当然是度不出个名堂。但我的想法是,自个儿的事,还是限于自己知道也就行了,没有理由,也没有什么必要与他人分享。好了,自己内心当中快活着,过着一种只是属于两个人的隐秘且内在的幸福生活,不挺好吗?不好了,自己多琢磨琢磨,问题到底出在哪儿。顶多了,与几个密友有点儿交流,经验上互相吸取一点儿,也是为着回来两人更好地相处。处得不好,可以分开,用不着男的像个受气包女的跟个怨妇似的。
但与外人交流有一定的危险,就是,说着说着就大发了,就什么都公开化了。再交流多了,听别人的不同经验介绍(这其实未必适用于自己),看看这方面的书,再在网上看点儿如何与男人或者与女人相处的理论指导性文字,往往会更找不着北,还容易把事情扩大化、复杂化了。男女在一起,基本上是个靠直觉简单相处的事儿。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像现代经济管理学那样的来管理男女关系,有个清晰的理路,有些实施的步骤,还要争出个高下对错来,麻烦就大了。
有人说了,你管那么多呢,人家愿意脱,法律又管不着,你操那份闲心干吗?以我的意见,如果许多事只在于不违法,这个世界也太过粗糙了。法律恐怕只是个最后的底限。到了快动用法律的地步,这事就已经严重到没有什么意思的地步了。我们现在总喜欢拿法律说事儿,指望着用法律来解决一切问题,其实生活的许多细节都在法律之外。在这个法律管辖之外范畴中的许多事情,也是不能乱来的。这些事情,恐怕还得靠自我的禁忌,或者说俗一点儿,还得靠道德的自律来限制。道德是个很难受的词儿。过去被说得滥了,几乎已经变成了个不道德的什么坏东西了。所以现在人们不大愿意提这个词,怕让人笑话。但它却实在是个很重要的内心界限。比如你不能像两条狗一样在大街上当众乱来吧?这构不成个法律问题,但好象很少有人会这么干。网络其实也是条大街,你在屋子里乱来,然后声色并茂地把文字和图片发到网上去,虽然警察不能抓你个现场,其实已经与在大街上乱搞差不许多。
前些日子,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学者写的文字,谈到了这个底限问题。他说:大家都知道,图书排行榜是有相当强的导向性的。排行在前面的图书,在大多数人眼里,就意味着是一些好书,值得大家买来看看。在欧美一些国家,谈色情的图书卖得也好(这让我有一种我们的朋友遍天下的踏实的感觉!)从销售的角度来说,和我们一样,也都是名列前茅。但这些图书却不能列入排行榜。原因就是,就这些国家普泛的道德标准来看,这里面就有个道德界限和价值判断的问题。不把它们列在其中,就意味着从道德的角度看过去,这些销售量巨大的图书是不值得重视的。所以你可以买去自己躲在家里看看,这是你的权力。甚至你有与常人不同的性取向性爱好,只要没有伤及他人构不成犯罪,也没有人会管你。但是,不提倡。我们呢?一本《我的妓女生涯》(我记不住准确的名字了)高居排行榜之首若干月之久,这意思就给人不少鼓励的幻觉,搞得很多人挺兴奋,这就有点儿没有底限了。我同意这位先生的说法。
[FS:PAGE]但也看到有人出来振振有辞地说:女人自曝其光,说明女性的自觉意识的觉醒,说明女人终于翻身做了主人,具有了独立的人格和掌握话语的权力。我觉得这有点儿瞎起劲。说实话,女性在什么地方觉醒我都接受,比如说受教育的权利,工作的机会,薪酬的多寡,参政议政的权利,等等,都成。如果说她和我有什么关系,感情好与不好,昨晚在床上具体都干了些什么,今天一上班就逮着同事说上一说,我就觉得自己像是在脱了裤子当众表演。
如果说女人受了几千年的压迫——书上都是这么说的,我可以大致相信。但这只是个整体且笼统的说法。将几千年的女性生活史压缩成一个状态,形成个平面化的结论,然后要我们相信,这让我强烈地怀疑说这话的人的动机。想想看,如果这种结论,这种女性备受压迫的数千年的历史一下子转化成了你身边某一个具体的女人对男人的复仇烈火,一上床,或者一和男人在一起,数千年的历史屈辱当下的反抗意识千仇万恨反正什么乱七八糟一起涌上了心头,刹那之间,她想起了裹小脚儿的老奶奶,想起了曾经屈居三房的外婆,甚至想起了吕后武则天李湘君小白菜窦娥赛金花小凤仙再加上李铁梅小常宝白毛女,看着身边的男人就火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我想就是个铁打钢造的男人也消受不起。
我过去总觉得男人背负着过多的历史负担社会责任道德纪律,现在看来,女人也是不轻松。于是男男女女在一起都弄得很焦虑,好的时候不多,总有点儿像是替古人和别人的一套狗屁理论在打架。其实也不为着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儿,可闹顶牛的时候,两个人心里都各有一群古代的现代的当代的什么人站在一边儿瞅着起哄,还指指点点,弄得你不打都不成。结果呢?打来打去,旁边的人在一边评头论足闲磨牙,两个人却早已是头破血流了。这样的日子,怎么过得下去?
研究女性主义的一个专家克里斯蒂娜·霍芙·沙茉丝( Christina Hoff Sommers)早早就看出了这个毛病。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时,她在她的《谁偷走了女权主义》(Who Stole Feminism?)一书中就认为,女权主义者不过是在将一切社会的问题归结到男权中心主义的理由上去,结果发动了一场旨在粉碎父权制的“性别的战争”,导致了女性群体向男性群体的整体复仇。这也包括像那些女作家动不动就把自己的那点儿破事儿抖落出来和动不动就脱光了趴在网络上的英勇之举吗?沙茉丝是个女性学者,我相信她说这番话是认真的。男男女女到得一块儿,两情相悦,其实只是个性情的投契。你看到一个男人或者女人心生好感,与这些简单化了的历史旧账和枯燥的理论研究没有什么多大关系。某一女人并不代表天下所有的女人,一个男人也不代表所有的男人,他们只不过代表他自己罢了。回到这个朴素的二人关系当中去,在一个不大的空间里,直接且简单地相处,倒是接近本质的一种姿势。再要拿出个什么群体的姿态来,两军对垒,那不是男女关系,那就成了台海关系。
200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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