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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照片事件”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2007-11-19 11:24| 发布者: | 查看: 1932| 评论: 0

 十年前,中央电视台在播出“废照片事件”的新闻中说:“吴印咸、黄翔等已经过世的大师们的杰作,更是被专家们称为绝品,十分珍贵。据介绍,这些被认为代表我国当代摄影艺术最高水平的大量艺术作品,是收购站从中国摄影家协会那里以几毛钱一斤的价格当成废品收购来的。据档案专家介绍,曾经参加重要展览并获得重要奖项的作品,除艺术价值外,还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些当废品被出卖的照片,相当一部分是应当永久保存的。”

“废照片事件”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 

      1997427日,我偶然在北京潘家园废品收购站论斤买回数万幅摄影艺术佳作,第二天最先给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吕厚民挂电话,他对此事的冷漠态度让我难以忍受,便撰写一篇《中国摄影家的悲哀》的万言长文,海内外数百家媒体广泛报道“废照片事件”,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今年正好是“废照片事件十周年”,我在博客中重发当年的旧作,仅是为了十年祭,同时也期望通过这一文化现象引发正常讨论,旨在把今后的事情办好。

咱们中国人特讲究逢五逢十的事情,红白喜事也好,好事坏事也罢,皆是逢五小庆()逢十大庆()。君不见共和国35/50周年都在天安门广场阅兵庆祝,就是这个道理。废照片事件10周年不祭奠,难道非要等到20/30周年才祭奠?等到100周年时会更有意义,让人们回望百年前的祖先们是如何对待文化产品的。但是,那时这一事件的双方当事人还会在吗?

有人说,重发“废照片事件”是为了恩恩怨怨,是在算旧账。谁都知道恩恩怨怨和陈年旧账都是历史,难道说说历史也有错?大到国家与政党,小到家庭与个人,有了恩恩怨怨和陈年旧账,说说清楚才能明辨是非,让人们知晓究竟是谁恩了谁,是谁怨了谁,是谁欠了账,说清楚也就了却了恩怨,结清了旧账。不说清楚恩怨,不结清旧账,怎能做到“相逢一笑泯恩仇”?是历史就允许人家去说去写,是历史就应当留给后人去评说,而不必顾及是光鲜的还是不光彩的事,也不用考虑当事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那些主张有恩恩怨怨也不要讲的人,有陈年旧账也不准提的人,是在模糊是与非的界线。本来十年前就能弄清是非曲直,却因诸多因素而中止了讨论。十年后还不能重提旧事,这岂不是让人把历史带进坟墓吗?

一个没有信仰和是非的社会,一个不尊重历史的社会,那是没有希望的。

君不见,共产党与国民党之间就说了几十年的恩恩怨怨,算了几十年的陈年旧账。到头来我们才高兴地看到:国民党主席连战飞来北京与共产党总书记握手言和,大陆和台湾要联起手来去赚全世界的钱。

 摄协领导说参展照片如同复印纸

 媒体请文博专家鉴定为国家文物 

       在“捡回”数万张“废照片”之后的两个多月里,我家里电话响个不停,门铃也不时响起,几乎每天都有各地记者的电话采访,更有众多媒体登门访谈,京城媒体记者自然是捷足先登,外省市记者赴京采访或电话连线,驻京外国媒体致电或登门造访,香港记者专程飞来北京采访……后来,连电梯工也从北京晚报上知道了这件事,一看到有像是记者的人进电梯,不等人家说话就问到17层吧,十有八九都被她们猜对了,那些记者还夸赞方庄的电梯工“训练有素”。

    众多媒体记者一拨又一拨地轮番看到那么多珍贵照片被糟踏的实况,无不惊讶,深感不可思议。他们感叹: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一时间,海内外许多媒体都是用整版报道此事,要说这一文化现象引发了一场“新闻大战”,一点都不夸张。

      [FS:PAGE]媒体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北京、外地及香港的一些公司与我联络就此事办影展,出版画册和光盘。这些信息披露以后,让照片丢弃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坐不住了。他们开始四处游说,推卸应承担的领导责任,找到上级主管部门中宣传、文化部、全国文联有关领导人,以到复印店去复印材料为例,来说明这些照片并无实际价值,不像媒体说的那么珍贵,因为参展摄影家手里有底片在,放大照片就如同复印纸一样,可以无限制“复印”……这些话出自曾为毛主席拍照的著名摄影家之口,其人时任中国摄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还是全国文联副主席,此话更变得很有说服力了,让那些并不太懂摄影的人听了也觉得很有道理。

 有些记者听到了这种说法,他们带着疑问到我家察看实况,想知道这些照片是否“如同复印纸”,他们看到数以百计的2024英寸参展照片的背面的标贴,那是由中国摄影家协会选送到国外参加国际影展的标记,参加过几次国际展就贴上几个标签,通常贴有一至三个不等,最多的贴三四个标签,有的照片背面还有几位国际评委的签名。至于全国影展和国内举办的国际影展的参评作品,大多都是精放精选的10英寸不准装裱的标准参评照片,背面通常由摄影者写上题目和作者姓名。还有最终调底放大参展的大幅照片,凡是入选、获奖的照片背面均标注金奖、银奖、铜奖及入选的字样。大致估算这类照片数以千计,他们惊叹道:这怎么能等同于复印纸呢?!

 混在这堆废照片中的全国大展及国际影展的参赛表格,那上面印的章程写明,凡是要求退稿者需通过邮局汇寄退稿费,很多照片作者在10英寸标准参评照片背面写明“已寄退稿费”,有的甚至贴上汇款收据复印件,并写清楚邮寄地址等详尽资料。但是,这些按章程规定寄出退稿费的摄影家们是不会收到退稿的,他们想不到主办单位收了汇寄的退稿费,这些本应退还的作品照样也扔进了垃圾堆。

有的记者是有心人,为进一步探讨求证这些废照片的价值,他们从中挑选出一些不同类型的照片,拿着去采访国家文物部门,并找文博专家作鉴定。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记者和《中国档案报》记者分别拿着照片去访问国家文物局和档案馆,找到主要负责人和权威的文物鉴定专家,得到的回答是按照国家文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经他们鉴定,凡参加全国影展及国际影展的入选展览照片均为一般文物,凡是获奖照片均属珍贵文物,不能丢弃和销毁,应当妥善保管,不能自行保管的应交到档案馆收藏。媒体记者得到权威机构的认可后,将这些说法写在当时的报道中。

 当时,有一权威单位的照片制作专家评估,姑且不论这些照片的艺术价值与文物价值,就算是所有照片都有底片在,若按这些照片的原尺寸重新制作一套,起码也要花费约150万元的制作费。

 十年前,我花数千元托人买了几盘电视台专用的大盒录相带,请央视和北京电视台记者为我拷贝了他们播出的节目,也拷贝了他们拍摄的大量素材资料。其中有记者请中国最著名的文博专家鉴定这些废照片的录影及谈话,还有嘉德拍卖行等各方面专家评价废照片价值的发言。各方专家的一致意见是:“这些参加过重要展览并获得重要奖项的作品,除艺术价值外,还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应当永久保存。”

如果还有人在胡说八道贬斥这些照片都是“毫无价值的垃圾图片”,仍对其价值置疑的话,我将提供保存了十年的完好录相带,请博联社技术人员转录制作“视频”节目,发到网上供博友观看,以正视听。

 海内外众媒体热炒废照片事件

 摄协副主席八方游说四处灭火[FS:PAGE] 

 当时,有多家媒体确定要以全方位、多角度、大版面报道从潘家园废品收购站捡回万幅摄影艺术品的事件,他们想透过这一现象剖析文化市场的深层次问题。最早是《人民摄影》将原标题“中国摄影家的悲哀”改为“旧货市场购片记”在头版刊发我撰写的8千余言文字,后来《摄影报》采用我的原标题刊发万言文。接下来是社会报纸的大量介入,我曾接受采访的《北京晚报》、上海《青年报》等媒体都在做过整版报道后,还想再做后续报道。

 

这仅仅是我带到纽约的一部分报纸复印件,大量剪报存在北京。

     最先作电视报道的是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的“什刹海”栏目,该摄制组后来又随同我去潘家园废品收购站实地采访,仅仅时隔半个多月,这里已变成一个巨大的施工场地,废品收购站已不见踪影了。

    511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人生热线”直播“废照片事件”,主持人林白想让听众在直播中听到双方的声音,便给吕厚民副主席挂电话,希望他就此事也谈谈看法。对方说:"你们不了解情况,不应当做这个节目。”“我不想接受你们的采访,我会找你们北京市委宣传部谈。"

    不久,北京电视台、北京电台、北京晚报、北青报等媒体都接到市里的指示,不要再报道此事了。

    在我捡回废照片满一个月的528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组两位年轻记者登门采访,拍摄中那位女记者问我是否知道吕厚民副主席的电话,我们之间有如下一段对话:

    我明知故问:“你要吕厚民先生的电话干嘛?”

    女记者说:“我想借用您家的电话给他挂个电话,我们要直接去采访他,请他也在这个新闻节目中出面谈一谈。”

    我又发问:“你做的这个新闻节目想播出吗?”

    她不解地问:“哪有做了节目不想播出的。”

    我自信地说:“你要是现在采访吕副主席的话,这条新闻肯定是播不成的。”

    她更为不解:“是我们主任亲自派的采访任务,要求我们采访到双方当事人,让观众听到两方面的声音。这节目怎么会播不成呢?”

 我笑着说:“你听主任的,主任得听台长的吧?你只要挂了这个电话,你们台长很快就会知道这件事,肯定会发话让你们不要再做这档新闻了。”

1997年5月28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组记者在我家里采访。

      这位女记者告诉我,央视预定就这一文化现象做深度报道,首期节目中一定要采访到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主要领导人,她一说到“主要领导人”,一下子启发了我。便建议他们去采访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高帆先生。

    我有几位老同学在新华社与高帆夫人牛畏予在一间办公室工作多年,老同学曾与我一起去看望过高帆夫妇,他们待人亲和,我们之间很熟识,我尊称她牛大姐。

    这次,高帆主席看到《北京晚报》记者刘一达写的“废品堆里拣回万幅艺术品——是喜是忧?”长篇报道,曾与我通电话询问详细情况。几天以后,牛大姐突然给我挂电话,说她正巧要到方庄来办事情,想顺路来看看我们俩口。这是她第一次到我家,明知这是高主席让她来实地考察这些废照片之虚实,他们是遵循毛泽东“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教导吧。当牛大姐看到她自己拍摄的《华罗庚教授》和《作家丁玲》等名作也都混同在废品堆里,让这位女摄影家不断摇头叹息。

    想到这些,我就建议央视记者先去采访高帆主席,等这一期节目播出后,再去采访吕副主席也不迟,他们同意了。

    两天后,央视在晚间新闻中播出这一报道节目,开篇是我手持摄影佳作正在讲述的画面:[FS:PAGE]

   “我一看哪,横七竖八地倒着七八袋子比麻袋还要大的编织袋,还有两个装电视的大纸箱,都装满了照片。我跟老伴坐下来挑,一时挑不过来,我就产生一个想法,干脆把它们全买下来,1块2一公斤,最后称下来是四五百公斤……”

    接下来是女播音员的新闻解说词,全文如下:

 “李振盛说,目前已经整理出来的照片大部分是全国影展和国际影展的参展参赛作品,其中有吴印咸的《仙境:华清池》,屡次获国际国内大奖的《假日是这样度过的》,被誉为五十年代风情画的《过马路》等,其中吴印咸、黄翔等已经过世的大师们的杰作,更是被专家们称为绝品,十分珍贵。据介绍,这些被认为代表我国当代摄影艺术最高水平的大量艺术作品,是收购站从中国摄影家协会那里以几毛钱一斤的价格当成废品收购来的。据档案专家介绍,曾经参加重要展览并获得重要奖项的作品,除艺术价值外,还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些当废品被出卖的照片,相当一部分是应当永久保存的。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席高帆今天向记者表示,他目前尚不清楚这些图片资料是如何流失出来的(这时电视屏幕出现高帆主席接受采访的画面以及他讲话的字幕:凡是参加影展展出的都是作为珍贵资料,要保存好,要把它留下来,现在在废品堆里边出现这样一些精品,这是很令人痛心的,也是不应该的)接下来又是女播音员的解说:高帆说,中国摄影家协会将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这是中央台报道的。”

      又过了两天,那位女记者到我家来送播出的录相带时,她讲述了三天前就被我言中的“遭遇”:

    新闻节目播出后,主任让他们抓紧做后续报道,她就给吕副主席打电话说明采访意图。对方问:“你是中央台哪个部门的?你叫什么名字?好了,我不跟你谈,我会找你们杨伟光台长谈。”不多一会,主任就接到台长办公室的电话,又赶紧找她谈话:“台长办公室来电话了,表扬你的那期节目做得不错,但是不用再做下去了。”

    这位年轻记者天真地对我说:“李老师啊,您可真是料事如神哪——”我说这是社会经验,不是料事如神,况且已有北京市的先例在前。 

后来,在吕副主席的反复游说下,中宣部一位副部长在“媒体吹风会”上打了招呼:"废照片事件"不要再炒作了。

1997年8月20日的香港《明报》刊发一篇“本报特稿”《垃圾堆中发现艺术 拣“废照片”事主遭封杀》的报道。

 

 1997年8月20日,香港《明报》在“中国要闻版”刊发一篇“本报特稿”,标题是《垃圾堆中发现艺术  拣“废照片”事主遭封杀》,报道中写道:

“退休前为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摄影教研室主任的李振盛教授,低价从废品收购站购回被中国摄影家协会弃置的近万张照片后,‘废照片事件’成为五月以来国内传媒争相报道的热点,但不久前中宣部禁止各省市传媒再报道此事。被李振盛开罪的中国摄影家协会欺上瞒下,向中宣部打报告,指那些照片‘没有价值’,‘还有底片’,‘李振盛小题大做,别有用心’。因此,国内多家省市报社传达中宣部一名副部长对该事件下达‘不要再炒作’的口头禁令,令事主李振盛惨遭封杀,更使其用这批照片举行巡回展、拍卖、成立摄影基金的计划被迫搁置。”

 至此,全国媒体对“废照片事件”集体噤声。

  摄协分党组两度找我任教大学党委

 要求查一查李振盛其人的政治问题 

    19976月底至7月初的一段时间里,受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吕厚民委派,分党组副书记陈淑芬、委员刘榜驱车前往北京南郊大兴县团河的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他们以协会分党组的名义向我任教的学校党委反映“李振盛为美国提供攻击中国人权的炮弹”,这属于“里通外国”性质的政治问题,要求“查一查李振盛其人”。[FS:PAGE]

    他们拿着前一年1996630日《纽约时报》周刊的复印件,指控该刊发表我的7幅文革照片。那一年是文革30周年,我的一部分文革照片由香港M图片社刘香成先生代理,他通过纽约的罗伯特·普雷基在《时代周刊》“文革30周年专号”和《纽约时报》周刊“创刊百年专号”上大篇幅发表,由美国人爱德华·A·加尔恩撰写的“毛的罪行证据”的文章。那时我尚未曾跨出国门一步,并不知晓这些文革照片是怎么发稿的详情。

 第二年春天发生了“废照片事件”,他们用时隔一年之前的美国刊物来清算了,说在《纽约时报》周刊发表文革照片一事,是“李振盛在为美国提供攻击中国人权的炮弹”,这是严重的政治问题,要求学校党委严肃处理。

1997年6月底,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陈、刘二人到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党委递交的证据材料,这是1996年6月30日出版的《纽约时报》周刊“创刊百年专号”的复印件。

上图:两页是该刊的封面及印有李振盛文革照片的目录索引页。

下图:这4页版面是刊登美国人写的文章和李振盛拍的文革照片。

这就是中国摄协分党组吕厚民、陈淑芬和刘榜“三巨头”所指控“李振盛在为美国提供攻击中国人权的炮弹”的“有力证据”,他们梦想用这份材料从政治上整倒整垮李振盛,以解“废照片事件”之恨。但是,他们忘记了一点,时代不同了,还采用文革那一套整人手法,如今已经不太灵了。

 

      校党委办公室周主任看了杂志上发表的照片,客气地对他们说:我们知道李振盛老师拍的文革照片前些年在美术馆公开展出并获奖,还受到张爱萍将军的表彰和接见,这些事我们校报上都报道过。怎么现在变成了攻击中国人权的“炮弹”呢?

    这时,精通英语的刘榜秘书长赶忙递上他亲自翻译的“毛的罪恶证据”中译稿,这篇文章最后一句话原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振盛是当今中国的英雄”,刘秘书长在“Hero”的翻译上煞费一番苦心,他刻意将“Hero(英雄)译成“重要人物”,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振盛是当今中国的重要人物”。刘秘书长不愿意按原文译为“英雄”,那样对我李振盛来说岂不是太正面了嘛。我只是一个普通摄影人而已,并不需要美国人以“英雄”来抬举我;再说了,在中国当英雄,不是壮烈了的,就是缺胳臂少腿的,那见过一个硬硬朗朗活着的摄影人能当上英雄的?

    但是,刘榜秘书长苦思冥想用“重要人物”替代“英雄”却是别有用心的。“重要人物”这个中性词怎么理解都行,尤其是往坏里想更为合理,记得当年被通缉的那些人,就是称为“重要人物”,这与他们散布“李振盛是六四动乱分子”是异曲同工,一脉相承。

 

    这是精通英文的中国摄协刘榜秘书长亲自翻译的《纽约时报》周刊的文章,他刻意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振盛是当今中国的英雄”中的“Hero译成“重要人物”,以此暗指“李振盛是六四动乱分子”。

      周主任看着中译稿明知故问:这篇文章是李振盛老师写的吗?

    刘秘书长回答:那到不是他写的,但是他提供了文革照片作为该文的佐证。

    陈、刘二人再三强调学校党委应当严肃处理我。

    周主任好言好语对他们说:李振盛老师不是党员,他是民主党派成员,去年已经退休了,我们党委怎么能处理一个已退休的民主党派成员呢?

    在他们反复要求学校处理的情况下,周主任只好给他们一个建议:既然李振盛是你们中国摄影家协会的会员,你们分党组不是可以处理他嘛。

    他们一时无语。随后说了实话:我们协会只是个群团组织,无权处理这种事。[FS:PAGE]

    第一次就这样无果而终。没想到过了几天,陈、刘二人又一次找上来了,说是还要谈上次谈过的问题。党办周主任说他在参加党委会,实在没有空儿接待,就让主管退休人员的老干部处跟他们谈,但他们执意要和党委谈,两人就坐在党办里等。

    党委会结束后看到他们俩还坐在那里,便与他们谈了一谈。中国摄影家协会仍是强烈要求校党委处理“李振盛为美国提供攻击中国人权的炮弹”的问题。

    为人正直的周主任明知摄影协会是因我捡到废照片才来算政治账的,他也是经历过文革的人,对这种文革中常见的整人手法很反感。

    这时,周主任问道:《纽约时报》19966月发表李振盛的文革照片,你们当时怎么不来反映这个问题呢?前不久,我们从电视和报纸上看到李振盛老师捡到你们扔掉的一批废照片的报道了,请问,如果我们李振盛老师没有捡到这些照片,你们还会不会来找我们反映他的政治问题?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提问,他们显得很难堪,默然无语。可见一些人自诩政治正确,显得多么虚伪。

    最后,陈淑芬副书记兼副主席竟然用威胁的强硬口气说:那好吧,既然你们校党委不处理李振盛的问题,那我们就去找公安部,找中宣部反映。

    我所在的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是由公安部主办的,学校凡有重大事情都要向公安部汇报,党委领导让党办和老干部处把这件事向公安部请示,主管院校的政治部领导说,既然中国摄影家协会要向中宣部反映,最好直接去请示中宣部。

    接下来,校方又拿着介绍信找到中宣部,人家一听是有关“为美国提供攻击中国人权的炮弹”的政策性问题,由政策理论研究室主任出面接待。

    我校人员呈上中国摄影家协会提供的《纽约时报》周刊复印件及中译稿,那位主任表示,李振盛在国外发表文革照片的报刊杂志,我们这里都有杂志原件,就不要你们的复印件了。我们知道李振盛在《时代》周刊、《纽约时报》周刊发表文革照片的事。

    这位主任明确的回答:你们学校党委如果按人权问题处理了李振盛的话,倒是可能由此引起国际人权问题了。

    我校人员听到中国主管政策研究的最高负责人的这一结论,内心有了底数,证明我校党委采取不予理会的作法是正确的。负责到中宣部去请示的人赶紧向校党委汇报,党委又向公安部汇报。

    一场由中国摄协制造的我为美国提供攻击中国人权的风波到此平息了。

    中国摄影家协会见这一招儿没能置我于死地,后来他们开始利用我在那一场风波中参加游行和到天安门广场拍照的事,散布“李振盛是六四动乱分子”“李振盛是安全部挂号的重要人物”等等,他们恶意中伤我的这些流言蜚语,在北京听说过的人甚多,有的人甚至劝说海外亲友与我接触时要保持距离,连纽约的华人摄影圈也有人从那位女副主席陈淑芬访美时的私下谈话听到这种论调。那场风波已过去18年了,时至今日这种流言仍在传播。

    中国摄协告我黑状一事风平浪静之后,校党委同意由老干部处处长到我家当面对我谈清楚这件事,因此我才了解到上述详细情况,学校将中国摄影家协会提交的复印件,以及刘榜亲自翻译的中文稿留给我。尽管我十年前就有了《纽约时报》周刊的原件,纽约的友人早为我准确翻译了这篇文章。但是,我还是留下这两份告状资料,作为一段不可忘却的纪念。

当时,香港《明报》于1997年8月20日报道了此事,报道中写道:“记者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了解到,中国摄影家协会派人拿着去年六月文革三十周年美国《纽约时报》周刊发表配有李振盛所摄文革照片的文章,到中国人民警官大学,要求校党委‘查一查李振盛其人’,由于李氏文革时在报社任摄影记者,拍摄并保存了近十万张珍贵的历史见证照片,这些照片常被国内外的书报选用,故校方对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整人’手法不予理会。”[FS:PAGE]

   这正是:正气不惧邪风,公道自在人心。 

                                                ——2007510日写于纽约无为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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