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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摄影不宜“以奖促作”

2009-7-22 10:49| 发布者:| 查看:365| 评论:0

 摄影事业的繁荣现象之一,就是各种纷繁的评奖活动不断登场。无论是业余爱好者参与的沙龙类评选,还是职业摄影者参与的年度最佳作品推荐和评选,都很热闹。但笔者以为,在促进整体摄影水平提高这一方面,新闻摄影应该与沙龙类摄影走两条完全不同的路子。新闻摄影不能过分地看重评选的结果,也不能靠评奖来促进优秀作品的产生。

  沙龙摄影由无数自由、松散的个人创作活动构成,它缺乏严密的组织性和系统性。要保证和提高沙龙摄影作品的质量,一般很难从作者的创作过程加以控制,往往只能更多地注重在结果上加以提倡和引导。这种引导的方法通常是设立一定的荣誉和奖项,以不断进行的各类评选来确立一种相对明确的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引导当前沙龙摄影的发展方向——这种以奖促作品的手段,一直在引领着中国沙龙摄影。

  但同样的方法,对于新闻摄影就不一定适用。新闻摄影是一种职业性非常强的行为。它有非常严格的职业规章和操守,要求从业者必须经过职业的教育和训练。新闻摄影记者必须首先服从和服务于其供职的媒体,其职业活动也就是拍摄产生新闻照片的过程,一方面要受到新闻摄影行规的约束,另一方面必须趋从于其所服务的媒体的价值取向和办报(刊)风格。从这个意义上说,媒体的摄影记者,不能把自己当成自由摄影者。因此,从过程上看,对新闻摄影活动的主要控制,都处于摄影活动前期,即使有所谓的“自选动作”,新闻摄影作品也大多是以通过相应媒体刊发传播而获得价值。即使摄影记者不图发表、长时间关注某个题材,他也不会拿获奖当第一要务。

  因而,在新闻摄影行业,如果有“以奖促作”的观念,往往起不到更大的作用。相反,过度依赖于评选成绩,弄不好会起到一定的负面作用。当然,举办一定量的新闻摄影年度评选,对于新闻摄影从业人员了解自己满意的作品在行业内的认可度,对于促进不同媒体之间的交流,都有一定的作用,但此类活动也不应该搞得太多,否则就有些喧日常新闻报道的“宾”,夺各媒体新闻传播及照片评判标准的“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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