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得很,我除了摄影,其实我还做绘画的事情,比如策展,比如写评论,比如编辑出版画册,只是摄影界的人不晓得而已,这再一次证明了雍和对我说的话:“这个圈子太小了!”岂止是小,我想说:还太浅了。
胡武功摄影作品被画家抄袭了吗?舆论基本上是一边倒的肯定。但我看未必。 严培明这个人听说过没有?没有的话可以上网去查查。他是我朋友,也是上海人,1979年就去了法国。严培明1999年在巴黎先贤祠的个展,从大厅里一直延伸到大门外,先贤祠的大门在他展览期间是关不了的,先贤祠在法国是什么样的地方、是何等地位,请再去查看一下吧。2009年,卢浮宫为严培明举办个展,他因此成为继毕加索之后,第二个在卢浮宫办个展的当代艺术家。严培明有一张大画,颜色黑白灰,就是用绘画复制了埃迪•亚当斯获1969年普利策奖的摄影名作《枪杀越共》,这张画在欧洲各地展出,没有人质疑它是抄袭。严培明许多绘画,其实都来自于照片,比如他画过的毛泽东、李小龙、希拉克、奥巴马、教皇等人物的肖像,还有其他反映社会问题的绘画。
1969年普利策奖的摄影名作《枪杀越共》
2004年德国曼海姆美术馆的严培明个展现场 图片提供/姜纬
为什么在法律严苛的西方没有人说他是抄袭?这是因为人家懂事明理,知道经过绘画以后,那叫艺术“再创作”。画家为什么挑选了那张照片?是什么打动了他?他通过挑选、复制这个过程,到底想发出什么声音?——艺术家用自己的大脑思考以后,根据他自己的理解,进行了“再创作”,而且,这样的“再创作”作品,它往往也不是一个单独的作品,它往往是被放置在一个组织过、策划过的展览场地,和周围其他作品一起,构成了一个语境、一个重新解释世界的场域。 就比如严培明复制埃迪•亚当斯《枪杀越共》的这张画,2004年时我看到过在著名的德国曼海姆美术馆,在这张画的旁边,就是严培明复制西班牙绘画大师哥雅的名作《1808年5月3日夜枪杀起义者》,这些作品和其他有关枪杀的东西放在一个展场内,共同建构起了艺术家想要达到的效果。 《艺术世界》杂志2006年第11期里有一篇刘铮的访谈“图片的选择是我内心的独白”,正巧也是涉及到了影像“复制”与“再创作”的话题,限于本文篇幅,现选摘如下—— ArtWorld:从你的新系列作品《太阳底下》(2005-2006)当中,我了解到你所“拍摄”的照片全部都下载于互联网。互联网上充斥着相片素材,有些具有新闻价值和历史意义,有些具有科学性、娱乐性,有些带有强烈的情色、偷窥暗示,有些具有社会性或心理探究意义,还有些是以上所有的综合。你怎样从中做出选择,来限定你这本新作的范围? ArtWorld:你随意更改、个人化你在互联网上获取到的真实的照片。你难道不担心有人会控告你侵权么?不但心被指责模仿Thomas Ruff、Richard Prince、Sherrie Levine或其他任何一位在他们的作品中运用过类似手法的艺术家? ArtWorld:为什么说挪用已有的大众散发的照片是你目前一项很有意思的工作?这项工作在中国当代艺术界的背景下有什么重要性? ArtWorld:你把自己看成一个运用摄影技术的艺术家还是一个摄影师? 摄影师Patrick Cariou曾经起诉过这个访谈中谈到的Richard Prince,说Prince未经同意就复制了作品,而Prince在回应中是这样说的:“Cariou的相片并不具有‘绝对鲜明的特征’……这些图片也没有决定我作品的最终价值,事实上,我运用这些图片提高而不是降低了这些图片的价值。” Sherrie Levine则“翻拍”了爱德华•韦斯顿的经典影像,并标示为他自己的,被评论家认为恰恰是遵守了鲍德里亚的规则。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1940年以来的艺术:艺术生存的策略》Art Since 1940:Strategies of Being中,乔纳森•费恩伯格(Jonathan Fineberg)曾断言:“1940年以来,天才式的艺术和艺术家已经不复存在了,策略是当代艺术基本的生存方式。” 而事实上,上述这些艺术家及其作品的背后,的确是有着譬如让•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盖伊•德博尔(Guy Debord)等等思想家的身影。他们这些人关心和探讨的,绝不仅限于翻拍或复制几张图像作品那么简单。如果要展开叙述的话,那将不是本文所能容纳的。 其实,这样的事例在中国当代艺术领域也很多,只是许多摄影界的人,根本不了解这样的语境、这样的情况。 比如在2000年10月开幕的上海双年展期间,有一个名为《不合作方式》的名噪一时的外围展,其中艾未未做了一个意味深长的作品,就是复制了卡蒂埃•布勒松1949年拍摄于上海的名作《黄金挤兑风潮》,这幅巨大的复制品悬挂在墙上,地上是一叠稍小点的复制印刷品,艾未未在旁边写有一个小小的牌子:“请自取一张”。
卡蒂埃•布勒松名作《黄金挤兑风潮》 2000年上海《不合作方式》当代艺术展中的艾未未作品 图片提供/姜纬[FS:PAGE]
2000年本文作者在上海《不合作方式》当代艺术展中的艾未未作品跟前留影 图片提供/姜纬
比如原上海美术馆执行馆长李向阳、画家陈丹青,他们都有绘画系列复制了南宋画家马远《水图》和明代画家董其昌的册页。 再比如十年前轰动一时的蔡国强《收租院》事件,这组获得威尼斯双年展大奖的作品,也是被许多国人视为抄袭,还打官司,结果根本不成立,一是这些人低估了精得要命的蔡国强的智力;二是低估了威尼斯双年展对于艺术规则的了解,以及对于中国以及国际有关法律的了解程度,第48届威尼斯双年展的艺术主持人哈洛德•塞曼(Harald Szeemann)认为,蔡国强的作品没有侵犯著作权,在他看来,蔡国强的作品不是《收租院》的复制品,而是对雕塑性价值的一个重新解释。他还认为,著作权在当代艺术中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就像对影片和录像片断的使用。如果蔡国强的作品是侵权,那么安迪•沃霍尔和许多其他艺术家也都侵犯了著作权;三也是我们许多人根本不清楚何为当代艺术“挪用”或“复制”现成品的创作理念和手法,结果可想而知。 在我看来,李跃亮没有必要道歉,可他偏偏道歉了。但是,李跃亮的道歉并不能因此而说明他的“做法”有多大的错,只是证明他在舆论的压力下产生了可以理解的恐慌,只能说明他个人有“错”,错就错在他根本就不是艺术家的料,因为他不清楚他其实是经过了再创作,现在看来,他就是一复印机、扫描仪。而舆论也是错的,你们这次很幸运,遇到了李跃亮。 最后,我想说:如果您处处搬出法律条文来说事,如果您振振有辞说什么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任何人的行为都得在法律的范围内操作,那么恭喜您了,您说得非常正确,您是个规矩人,但是您为什么要做艺术工作呢?您直接去做法律工作者的话,我相信一定是非常成功的。说到底,您再怎么说破天,我也坚信法律和艺术,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能够、也不应当重叠的。为什么会说“著作权在当代艺术中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这是很明白一个道理,人的精神生活,需要艺术家这样的“野孩子”左冲右突,它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有趣、异样、生动、丰富多彩。世界在需要比尔•盖茨、政治家和法官律师的同时,也需要一些“养尊处优”的艺术家。从小到大,父母、老师、领导都苦口婆心教导我们:这个可以做,那个不可以做;这个是正确的,那个是不对的,是啊是啊,我们太清楚什么是正确的了。可是,正确的东西却往往是无趣的。人一辈子所有去做的事情如果都是正确的,那么,这样活得有意思吗? 两年多前的纽约,罗伯特•弗兰克的妻子June Leaf,其本身是一个非常出色的艺术家,老太太她问别人道:“你们知道我们为什么这么喜欢付羽的照片吗?因为他每一张照片里都有不对的东西。” 我们有无数的照相机,可我们的眼睛早已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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