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改变目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精神,阳朔法院执行局干警于5月25日顶着炎炎烈日,在街头大力宣传这次反规避执行活动的精神及意义,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宣传当天共计发放宣传单页500多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得到执行线索2条。 阳朔法院执行局领导指出:执行之路任重而道远,“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人民法院日常工作,而且备受社会关注和质疑,是当前司法领域的热点问题。部分被执行人采取转移、隐匿财产或为财产给付设置障碍等方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危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我们在反规避执行活动中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落实对被执行人曝光制度。通过媒体曝光规避执行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让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成为全社会的监督对象,降低其社会公信度。二是落实被执行人执行信息录入信用征信系统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切实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威慑作用,使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高消费、注册新公司、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三是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所有执行实施案件均依法先强制被执行人限期报告财产,对被执行人拒不报告或报告不实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四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被执行人违反规定高消费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五是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离境制度。扣押被执行人的出入境证件或限制其办理出入境证件,限制其活动范围。六是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对长期外逃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商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控。七是对被执行人单位的财务账册进行搜查、查封和审计。对单位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通过搜查或查封财务账册、强制审计固定资产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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