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元月20日上午,洛阳市文明办、创建办领导蔡育宗一行,看望慰问了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社区民警李虹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乔文娟,并送上慰问品,向他们转达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建办领导的新春慰问和祝福。 蔡育宗代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对李虹、乔文娟所做的工作表示了感谢。蔡育宗在与道德模范亲切慰问交谈中指出,道德模范事迹感人、催人奋进,对于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新风发挥着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他要求全市文明办、创建系统继续发扬崇德向善的优良传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文明洛阳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李虹是公安部在全国评选出的200名爱民模范警察,是河南省7名当选爱民模范个人中的一员,也是洛阳市唯一一名当选的民警。2010年3月26日,李虹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2011年1月30日,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在全市开展向李虹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和群众向李虹同志学习,她所在的天津路警务室被命名为“李虹警务室”。 乔文娟30年来,从“拥军姐姐”、“拥军嫂子”到“兵妈妈”,从“家庭兵站”到“心理咨询热线”、“拥军网站”,乔文娟把一腔挚爱献给部队建设,满腔热忱地为部队战士排忧解难。2004年1月,乔文娟被国家民政部、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称号,同年,被全国妇联授予第四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2007年9月,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授予乔文娟 “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全会精神,积极营造欢乐祥和安定而和谐的节日氛围,使道德模范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活动的通知》,洛阳市明办在全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关爱道德模范的活动,并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通过走访慰问、座谈会、关爱帮扶等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洛阳市各县区还组织志愿者为道德模范提供周到细致的志愿服务,让他们心情舒畅、快乐过节,在社会上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取向,引导广大群众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切实把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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