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司法写青春——记农三师伽师总场司法所所长袁建宏

2012-5-8 14:13| 发布者:cphoto| 查看:1117| 评论:0|原作者:杨建国|来自:中国摄影在线

摘要:通讯员 杨建国 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也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律工作者。他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演绎着奉献的人生,在构筑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当着“和谐的使者”;他用自己的热血青春在农三师伽师总场 ...
通讯员  杨建国
      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也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律工作者。他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上演绎着奉献的人生,在构筑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当着“和谐的使者”;他用自己的热血青春在农三师伽师总场这片热土上书写着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无比热爱。他,就是农三师伽师总场司法所所长袁建宏。
群众眼中的“袁法官”
      2005年6月凌晨1点多,一阵急促的铃声急促的电话铃声把袁建宏从睡梦中惊醒。原来是一位女职工和丈夫王某因分割家产发生了矛盾,愤怒冲动的丈夫一气之下要放火烧房子,经邻居多次劝阻无效。
      了解了事情的原委,袁建宏放下电话,急匆匆地直奔现场。一进这位女职工家的门,浓重的汽油味就扑鼻而来,床铺上也洒满了汽油,孩子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夫妻两还在吵架扭打,现场一片混乱,危险一触即发。最要命的是袁建宏发现,此时的刘某已听不进劝告,便急中生智将桌上的一杯水递给他,想借此调节一下刘某剑拔弩张的气氛。谁知刘某抬手一挥,杯子掉在地上,水溅了袁建宏一身。袁建宏又生一计,顺势抱起他们的孩子恳切又愤怒地喊道:“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做这样的傻事啊!”听到这话,早已身心疲惫的刘某,一下瘫坐在地上。袁建宏这才松了口气,入情入理地开始给夫妻两做思想工作。由于夫妻两对于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意见分歧很大,工作很难进行下去。袁建宏并没有灰心,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释之以法,经过近4个小时反反复复给两人做工作,双方终于取得谅解。袁建宏离开时,已是凌晨6点了。这期间,妻子和女儿已经给他打了6次电话,催促他回家睡觉。
      对工作充满热情,对百姓充满一片赤诚。是袁建宏对工作和百姓的基本态度,因为他知道民间矛盾虽小,但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就有可能成为剪不断、理还乱的“死疙瘩”,甚至酝酿成重大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正是因为有这种“宁可幸苦我一人,也要千万家幸福”的执着追求,在从事司法所工作10年多年中,经他亲自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达500起,成功化解群体上访事件8起,预防化解民转刑案件11起。
弱势群体眼中的 “袁律师”
      2010年12月21日,张明星等来自四川、贵州、湖南、重庆等地和新疆喀什地区的29名汉维农民工因在在李某承包的防渗渠工地干活拿不到工钱,纷纷来到司法所要求追回拖欠工钱,维护合法权益。袁建宏感到本案涉及面广、标的较大、性质敏感、影响面宽,如不及时处理,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于是,他一方面现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稳定农民工的情绪;另一方面将正在伽师总场机关办公大楼前静坐的一部分民工劝说到司法所,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为彻底解决这一矛盾纠纷,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袁建宏几乎没有在家完完整整地呆上一天,不是驱车前往十几公里外的防渗渠工地,实地调查和走访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就是奔赴180公里外的喀什市,找施工单位和包工头李某做工作,说明案件性质的严重性。要么事磨破嘴皮,做农民工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安心等待;要么是居中调解,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46天情、理、法的较量后,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付给张明星等29名农民工工钱208578元,并当场兑现。当这些农民工都高高兴兴地拿上钱准备回家过年的时候,袁建宏却病倒了……
      在袁建宏的努力下,伽师总场律援助工作从无到有,并逐渐建立了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拥有26名联络员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2006年以来,袁建宏先后办理了203起法律援助案件,帮助357名农民工、13名残疾人、73户低保户挽回经济损失368.2万元。
      前几年,所里没有交通工具,袁建宏办案都是靠走路和骑自己家的摩托车,仅2005至2008年三年间就磨破了9双皮鞋和4双布鞋,摩托车先后修理了17次,光维修费自己就贴补了5000多元。每当有人劝他别太拼命时,他总是笑着说:“我是国家司法行政干部,服务职工群众就是我的职责!”
传播法律知识的“袁老师” 
      农三师伽师总场是一个少数民族团场,维吾尔族职工群众占总人口的80%,普法工作一直是历任所长最头疼的事。
然而,多年的工作经验让袁建宏明白一个道理,想要改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就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普法工作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带动群众形成共同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工作中,他亲自编写法律宣传资料,请人翻译成维吾尔文,并选编普法材料作为12个连队法制宣传栏内容,定期在巴扎、车站摆摊设点提供法律咨询,发放普法资料,解答法律问题,经常深入连队、社区、企业、学校传授法律知识。
      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重点工作,袁建宏不顾工作的繁忙,毅然担当起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辅导员,坚持每月给他们上法制课。职工库尔班因盗窃罪刑满释放后,思想极其不稳定,袁建宏便经常到他家里与其促膝长谈,帮助他化解思想上的困惑。2006年,库尔班盘算着种植红枣,但没有启动资金,便想出去“干一把”换点钱回来买种子和肥料,袁建宏知道后,第一时间赶到库尔班家,耐心细致地给他做思想工作,讲法律政策,教导他困难总能克服,不能再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在袁建宏的努力和协调下,由连队担保从农业银行帮助库尔班贷款1万元,并联系团场种枣能手,手把手教他种枣技术。经过几年的精心培育,2008年库尔班的红枣喜获丰收,走上了勤劳致富的康庄大道。
      为做好伽师总场的普法工作,袁建宏倾注了多少心血,已无法计算。只是能清楚地记得每次上级发放普法书籍,他都要自己看一遍、学一遍、讲一遍。多年来,由他撰写的普法资料和讲稿就达50余万字,上法制辅导课70多场次,一条条枯燥的法律规定,一个个典型的案例,都被他用浅显的语言,送到千家万户,送入职工群众的心坎。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袁建宏先后6次荣获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先进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连续多年被兵团农三师图木舒克市评为“优秀公务员”、“普法先进个人”。特别是,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农三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评为“兵团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兵团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兵团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兵团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在基层司法工作岗位上,袁建宏没有豪言壮语、没有英雄壮举,虽然普通,但不平凡;虽无光环,但显光彩。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用满腔的青春激情践行着一名新时期共产党员,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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