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大家.我的摄影大家

何碧 :“多重曝光”标注很有必要

2012-8-16 10:32| 发布者:cphoto| 查看:1210| 评论:0|来自:中国摄影报

摘要:关注伦敦奥运会图片报道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新华社播发了一系列由摄影记者沈伯韩等拍摄的极富动感的“重影”照片,而且在图片说明之后的括号里注明“多重曝光”字样。多重曝光能在一个画面中凝固动体并展现其高速运 ...
关注伦敦奥运会图片报道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新华社播发了一系列由摄影记者沈伯韩等拍摄的极富动感的“重影”照片,而且在图片说明之后的括号里注明“多重曝光”字样。

多重曝光能在一个画面中凝固动体并展现其高速运动的进程,因而成为体育摄影常用的技术手段之一。但前几年关于多重曝光的照片能否算作新闻照片之类话题也曾在业界引起争论。而新华社发稿时“多重曝光”标注尤为必要。

在全媒体时代,各种影像技法(如移轴拍摄、HDR技术)在静态摄影中的运用,既是为了适应互联网传播的要求,又能展示出摄影的多种可能性。比如本届奥运会上,盖帝图片社就安排了专门的摄影师拍摄360度全景照片。由此看来,“多重曝光”虽不新鲜,但其奇特的视觉效果加上合适的题材,肯定能够引发更多关注。

曾经的争论认为这样拍出来的照片与“眼见为实”的定格不一样,有“造假”之嫌。但是,对刊发于媒体、向公众传达信息和观点的照片来说,“造假”与否的判定并没有那么简单。比如,明显可以看出是摆拍的肖像照片,明显可以看出用电脑后期制作的插图类创意照片,刊发于媒体时都不能算作“造假”。即使一些用特殊技术手段情景再现式的拍摄,或者拍自电视屏幕等非第一现场的照片,只要明确标注了拍摄信息和手法,在内容和拍摄方式上均难以产生误导公众之嫌,就算作合理的。从这个角度说开去,“多重曝光”的照片用以发稿是合理的,发稿时的类似标注也是必要的。
  
何况,以传播事件现场信息为主的传统新闻摄影,正在向着更多类型和传达目的的传播摄影或曰传媒影像来拓展,我们在研究问题和理解规则方面也需要不断“与时俱进”。

路过

雷人

握手
1

鲜花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收藏 分享 邀请

图文热点

热门推荐

手机版|小黑屋|摄影大家 ( 粤ICP备2021111574号 )

GMT+8, 2025-6-23 10:04 , Processed in 0.087702 second(s), 3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