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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不是所有摄影都是私摄影

2012-11-2 16:25| 发布者:cphoto| 查看:1322| 评论:0|来自:中摄论坛

摘要:不是所有摄影都是私摄影——试驳DEAB《误读——一切摄影的本质都是私摄影》  来图虫已经一段时间了,或许是我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图虫到目前为止“最好”的那段时光,所以并未在逛这个社区的时候感受到理想中那种讨 ...
不是所有摄影都是私摄影——试驳DEAB《误读——一切摄影的本质都是私摄影》  来图虫已经一段时间了,或许是我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图虫到目前为止“最好”的那段时光,所以并未在逛这个社区的时候感受到理想中那种讨论摄影的气氛。所幸我很早以前就认识DEAB,在ofpix就知道他是个读书很多的“学院派”,身上带着同其他摄影师不同的气质。我在他的图虫主页果然发现了不少有趣的文章,其中这篇《误读——一切摄影的本质都是私摄影》引起了我的兴趣。照片与真实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摄影研究最重要的两个路径之一(参考liz wells的《摄影批判导论》,人民邮电版)。DEAB提到的,“照片是一面没有门窗的墙。是柏拉图洞穴中的影子。试图通过照片去还原经验,是多么让人绝望的事情。照片的本质,使得所有的摄影都成为了私摄影,我们自以为透过照片看到的世界,是拍摄者生活的世界之外的存在。而拍摄者自身的世界,只能属于他自己。”实际上如果刨开“照片的本质,使所有的摄影都成为了私摄影”这个结论,是非常正确的。然而就这个结论,我不得不以一种带着世俗观念的看法对其进行一个小小的质疑。

  摄影是一种文本(text),拍摄照片就是文本的创作过程。罗兰·巴尔特在那场风风火火的结构主义运动中(参考,《结构主义史》,【法】弗朗索瓦·多斯)提出过一个经典的说法——何谓写作?写作就是身体与文本之间的调情。这种对写作现象学式的呈现从某种程度上,也能帮助我们理解拍摄者和他用相机拍摄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摄影师虽可以透过取景器看到逼真的现实世界,但是他在按快门的时候首先面对的却是照相机的责难。摄影师的“自我”如何处置与照相机之间的张力?“自我”如何去操纵相机?因此,摄影无法还原经验,照片只提供可能性。拍摄者永远无法澄明自己与相机的关系,就更别说跨越这个去彻底还原外部世界的经验了。那摄影岂不就是私摄影了吗?当然不是!

  摄影是极为疯狂的表达方式(摄影是不是艺术这个问题完全可以悬隔,因为这分明是一个社会学问题),它可以是**(拍摄,shoot),也可以是**,然而不管被比作什么,摄影都充满着侵略性。说难听点,摄影就如同脱缰的野狗,没有人可以知道摄影的方向究竟是什么。摄影可以去呈现苦难,装备“社会观察家”的称号,也可以去拍摄生殖器的特写,成为传播SQ最有利的帮手。这种不确定性在这个所谓理性的社会是恐怖得要命的事,理性需要确定性,至少是确定的方向。因而,在摄影这种表达被纳入不同的领域的时候,它会装配不同的锁链,比如新闻摄影的图说(图片下面解释性的文字),比如庄学本那种社会学的记录,文字文本也是被当作核心呈现,比如《明室》中那幅经典的蕨类照片,倘若把它纳入生物学,那么它的文字描述可能是德语最严格的描述。这些统统都是必要的,但却跟摄影本身无关,它们旨在为自己的领域服务,因为你不可能设想在大多数人怀着读新闻的预期的时候,还会花时间去揣测一张照片有什么图说以外的含义。因此DEAB对于摄影误读问题的提出是十分必要的,但问题根本上就不是出在图像文本和文字文本之间的关系上。

  这种关系的悖论在于,文字文本越接近经验的还原,图像文本的意义就越模糊。因为,这个方向从根本上就是错的,文字文本越清晰越精确,照片的疯狂性就越弱,其本身的意义就越被限制,照片就看起来越富有本来就不是其属性的所谓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感。当然这里还需要排除一种例外,即诗,因为“诗人是拒绝利用语言的人。……他一劳永逸地选择了诗歌的态度,即把词看做物,而不是符号。”(原文选自萨特文集,文论卷,论写作),所以近日去连州国际摄影年展新闻发布会上看到陈晓云的《坠枯录》(原谅我,这个链接在我这儿只能看到那个图说,如果大家想看图片直接去百度搜一下吧。。。)的时候,我才不会觉得那些图片下面的文字长到不可理喻,或许这里有种“互文”的可能性。

  我非常反对对某些核心概念非常武断地下定义,比如私摄影,但是DEAB说的“将个人经验展示于众目睽睽之下”应该是可以达成共识的,只是私摄影这个词汇不应该是同新闻摄影、生物摄影、人像摄影这些通俗的词汇具有同等强度(或者说层级)的词汇,因而从根本上就不具有还原经验这种义务,所以“这种意义的断裂”是个人为创造的伪命题,所以DEAB的问题就因此被解构了,因而并不需要考虑“弥合”这种断裂的方法究竟是什么。

  回过来谈私摄影,由于研究不足,我现在只能说一个我大概的想法,希望日后有时间多看看被当作私摄影的作品,或许才能形成一种更加详细的表达。我仔细看了DEAB和其他几个在图虫的朋友的讨论,我发现实际上对私摄影本身的理解,双方即便再讨论100年估计也没什么结果。因为从DEAB的行文中看到,摄影既然无法彻底还原经验,由此变得不够纯粹,也就是说在截取外在世界切片的时候,摄影师必然会增加“自我”对世界的思考。摄影因此带着主观性,也就“照片的本质”而言成了“私摄影”。然而另一方的观点则认为,只有让这种“自我”在摄影中彻底地释放,不论是呈现一种情感上的盛放还是枯萎,才能被称之为“私摄影”。在这种意义上,无论是文字文本如何参与,或者是内心对“自我”情感的理性控制,实际上都是拍摄者对自己照片的一种审查,这种不够“自由”的形态从本质上不能算作私摄影。说得抽象点,DEAB在强调主观参与作为一种姿态,可以被视作私摄影的必要条件。而其他的朋友则认为,在情感释放程度上达到某种彻底,才能被称作私摄影。双方从立足点就不同,怎么可能争论出什么结果呢?

  此次探讨留下一个问题,虽然我非常不喜欢问题的绝对化,但这个问题仍然值得讨论,即“究竟何种程度才能被称之为情感的彻底释放?”当然我觉得这个问题的迷人之处在于,倘若用文字去铺陈的话是永远不可能说清楚的,所以我干脆不做这种尝试。近来在1416教室上看到一篇文章(《老实说》),提到有个记者对森山大道提了几个鲁莽的问题,比如“你能讲讲Jack Kerouac的《在路上》对您的影响么?”我觉得森山真是太礼貌了,居然还回答了这个问题,对于一个摄影师来说,他完全有权力对观众有这样的要求,“麻烦你自己好好看看我的图片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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