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载客翻车致人重伤 逃逸3月终被缉拿归案 2014年7月4日14时50分,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值班室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来报警电话,称:在信州区三清山大道江南商贸城路段,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翻车,有人受伤,请公安交警速到现场处置。 “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朱合兴、杨柳青迅速驱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及旁边路面上一滩血迹。值班民警根据调查走访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经逃离现场,乘坐摩托车的乘客受伤严重已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抢救。凭着职业的敏感,值班民警立即意识到该起事故无疑是一起肇事逃逸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值班民警及时赶到医院了解摩托车乘客的伤势情况,得知伤者伤势严重正在手术室抢救。 值班民警朱合兴及时将案情向领导汇报。鉴于案情重大,大队分管领导管华权副大队当即启动交通事故逃逸侦破紧急预案,成立了专案侦破工作组。当天,专案组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研究决定了以车找人的侦查思路,抽调事故中队6名精干警力兵分两路全力以赴投入该案侦破工作。第一组负责调取视频资料、确定肇事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活动范围,笫二组负责现场走访和车辆排查工作。 专案组在调取、分析江南商贸城一家店外的监控录像时,发现了肇事摩托车倒地时的经过,以及摩托车驾驶员肇事后逃逸的方向。根据这个录像的时间,办案民警继续调取了三清山大道沿途的监控视频,在上饶中学红绿灯路口监控视频中发现该辆肇事摩托车的是由西向东直行,分析判断肇事摩托车最大可能是从上饶县过来的。虽然确定了肇事摩托车的来车方向,但要想在人口众多的上饶县找到肇事摩托车的驾驶员,简直是大海捞针,而且在之后从上饶县调取的监控视频中再也没有发现肇事摩托车的踪影。 7月7日,经上饶市信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者谢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交通肇事致人重伤逃逸,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该肇事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就是大海捞针,也要把肇事驾驶员找出来!”专案组下大决心,立即投入紧张的侦破工作中。根据现场调查分析,专案组确定肇事摩托车的驾驶员应该是一名摩的司机,该摩托车未办理登记手续,是一辆大运牌二轮摩托车。结合这些信息,专案组决定对信州区、上饶县所有摩托车销售店展开大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历经五天加班加点认真排查,见车见人,终于在上饶县田敦镇的一家摩托车销售店发现了线索。经过店主的仔细辨认,确定该辆肇事摩托车是他店里卖出的,但当办案民警询问车主有关信息时,店主说当时没有进行登记。 此案到此虽然陷入了困境,但专案组办案民警没有灰心泄气,立即召开案情研判会,认真分析线索,寻找案件突破口。会上大家讨论分析,认为田敦摩托车店主讲的话是否完全真实存在疑问,可能有所顾忌和隐瞒,没有完全说真话,决定再找店主,做通思想工作。果然不出大家所料,后来经过办案民警苦口婆心地说服开导,店主终于告诉了肇事摩托车车主的真实信息,肇事摩托车车主叫廖某,是上饶县田敦人。办案民警得知这一信息后,立即马不停蹄地赶往廖某家,但是廖某已不在家里居住。后来经过其他相关部门协助,查出廖某在上饶县城还有住所,办案民警又立即赶赴廖某县城的住所,但仍然没有找到廖某,其家属告知廖某去了外地,具体去哪里家属说不知道。 “决不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必须绳之以法!”8月22日,经上饶市公安局批准,将廖某列为网上通缉对象。国庆节期间,经侦查得知廖某已返回上饶,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对廖某上饶县城的住所进行蹲守。10月9日晚上22时,一名行迹可疑的男子进入视线,办案民警果断快速上前盘问,该男子自称是廖某的哥哥,到廖某家里来玩玩。由于该男子与廖某身份证照片不是很像,所以不能完全确定他是廖某,但在盘问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该男子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似乎有隐情。在真假难辨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当即决定将这行迹可疑的男子带回大队,仔细询问其身份。在大队询问时,该男子难以自圆其说,终于讲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就是肇事逃逸长达三个月的廖某!到此,一起“摩的”载客翻车致人重伤的交通事故逃逸案,终于成功侦破。 目前,肇事驾驶员廖某被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刑事拘留。图为事故现场。 (符海燕、章汉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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