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出席座谈会。他从文联组织职能中新增的“自律维权”说起,介绍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成立以来的重点工作,强调了该协会作为中国摄影家协会权益保护部门的工作职能等。他指出,版权保护工作就是要依法维护摄影家的合法权益,向国家相关立法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摄影界精诚团结、齐心协力,为维护自身权益鼓与呼,为在国家著作权法修订中争取摄影作品的追续权等合法权益而努力。李前光还介绍了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推出的摄影作品限量鉴证引发的积极反响,以及国家版权局对这一创新实践的认可。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张桐胜,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彭文玲,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主任刘宇,贵州省文联党组成员、纪检专员张绪晃,云南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张维明,中国艺术摄影学会副主席、秘书长范小强等出席座谈会并发言。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总干事林涛主持座谈会。
范小强等提出,对于“摄影原作”这一概念,要参考国内国外现行做法和相关学术观点,结合中国实际来认定。
摄影家周梅生提出,对于“摄影原作”,要搞清概念,确立体系,寻找方法。概念、体系和方法三者缺一不可,才能保证摄影作品的限量鉴证等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 新华社高级编辑陈小波介绍了其从事“新华典藏”和“国家典藏”项目期间的感悟,强调了珍贵老照片典藏工程的重要意义。她还介绍了利用老照片拍摄完成的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专题片《红色气质》的相关反响。 张桐胜的观点是,在摄影与资本市场互动的热潮中,摄影家可以不必纠结于是否“原作”,但要有明确的“作品”概念,从灵感来源、拍摄方法到制作材质、工艺、技术及其完成度,再到限量鉴证等环节,都要严格要求。
新加坡摄影家姚光耀,马来西亚摄影家黄俊辉分别介绍了各自国家的摄影活动开展情况和摄影权益保护现状,他们主张在数码影像销售时代探究新型的摄影著作权追究机制。
张维明从文联和摄协职能入手,希望对“摄影原作”和限量版数等做出规范化的“游戏规则”,在推动著作权法修订中更好地维护摄影人权益。
与会者认为,推动著作权法修订中增加追续权等工作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要争取使摄影作品的著作权认定规范化,要形成对“摄影原作”的相对统一的认识,同时要加大对于摄影维权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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