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管理处曾联合本报发起《我眼中的英雄山》征文活动,得到广大市民游客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征文佳作纷至沓来。英雄山风景区与济南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她的每次改变都牵动着人们的心,每位市民心中也都有一个英雄山风景区。今年,英雄山风景区再次联合本报,发起“我眼中的的英雄山”摄影大赛。请大家把英雄山景区拍摄下来,美的、绿的、动的、历史的、庄严的、欢快的……发给我们,部分优秀作品在本报刊登。 ■作品要求: 1.围绕英雄山景区范围内,不同季节的全景、特景、人文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并未在任何活动使用过,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2.参赛作品一律jpg格式,每组不超过六张。摄影作品发送到邮箱:jnrbhxp@163.com,同时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3.摄影作品征稿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4.征集环节结束后,主办方将邀请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出炉后,工作人员将一一电话通知获奖作者具体领奖事宜。 5.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济南市英雄山风景区所有。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1000元济南赤霞花卉优惠券;二等奖5名,各奖励500元济南赤霞花卉优惠券;三等奖10名,各奖励200元济南赤霞花卉优惠券;纪念奖50名,各奖励100元济南赤霞花卉优惠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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