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黔南州贵定县摄影爱好者王清扬拿到调解协议书后说:“经过合议庭的努力,调解达成一致,大家消除了隔阂,言归于好,这虽然是一次迟到的满意,但传递了团结、和谐的正能量。”当天,贵定县人民法院合议庭法官韩菊芬依法调解了一场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履行完毕。
8月4日下午,“王清扬诉贵定县财政局、贵定县文联纠纷调解会”在贵定县人民法院召开,法院合议庭法官、人民陪审员、社区人民调解员、参赛摄影作品投稿人等参会。大家面对面沟通交流,最终达成共识,握手言欢。 经调解,贵定县财政局、贵定县文联与向财政局提供摄影作品的王清扬等人达成三点协议:一是贵定县财政局、贵定县文联未履行征稿合同的承诺,赔偿32600元(当年摄影大赛设的奖金总额)给王清扬等14名摄影作品投稿人;二是赔偿的32600元由财政局于2017年8月11日前打款到王清扬账户,王清扬负责向财政局提供银行卡号等领款手续;三是王清扬领取赔偿款后由以上14人自行处理。 随后,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王清扬递交了撤诉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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