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战最有名的照片档案之一:1968年2月,西贡警察局长在大街上开枪处决一名越共成员。 | 照片:艾迪·亚当斯 © picture alliance/AP Images 什么是可以拍摄的?——自从复制技术使照片得以大规模传播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在困扰摄影界。其中,社会禁忌、艺术创作自由及新闻从业人员的纪录意愿,是人们一再掀起的讨论中的重要议题。 自1839年相片问世之初,人们对于它的争议还主要是围绕技术方面。一开始,人们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摄影允许拍什么?——这是当时刚刚诞生的成像技术在伦理道德方面的问题。当时人们讨论的是:这种媒体有什么用?今后它能做些什么? 直到1882年发明了相片碳印法,可用作印刷手段,从而推动了有插画的大众传媒的出现,人们才开始思考这种早已具备工业化规模的技术所面对的伦理界限。图片得以大规模传播并为人所知以后,人们才开始讨论摄影技术的伦理界限。这时,人们已经对照片的著作问题达成了共识。因为摄影并不是一项机械性的客观活动,而是具有主观性的一面,它有版权所有人,如果怀疑照片越过了伦理所允许的界限,所有人就必须负责。 根据文化环境、时段或对象不同,这些伦理界限会不断发生变化,这是显而易见的。1898年,两位汉堡摄影师马克斯·普利斯特(Max Priester)和维利·威尔克(Willy Wilcke)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拍下了刚刚去世的俾斯麦躺在灵床上的照片。这一举动引发轰动,二人被起诉,照片也被没收。大约五十年过去了,《法兰克福画报》(Frankfurter Illustrierte)整版刊登了其中一幅照片,但却并没有激起民愤。未经授权拍摄死者、战争牺牲者或事故遇难者的照片,以及表现性行为和性爱主题的照片,一再成为引发争议的导火索。 20世纪七十年代,英国摄影师大卫·汉密尔顿(David Hamilton)曾以轻衣薄裳的少女为主题拍摄过一批没什么挑衅意味的彩色照片,当时他还能由此顺利地赚钱——但如果放到现在,他很可能会因为人们对儿童裸体和恋童癖的讨论而焦头烂额。八十年代最多也就是被人骂两句的事情,到现在肯定就得吃官司——例如法国摄影师伊娃·爱洛尼斯科(Irina Ionesco)指导的儿童性行为艺术照,以及美国摄影师乔克·斯腾格斯(Jock Sturges)拍摄的以裸体妇女和少女为主题的沙滩照。恋童癖是现代社会公认的风俗禁忌,即使是有蛛丝马迹遭到怀疑,也会带来一定后果。 斯德丁,2007 | 照片 © 乌尔里希·魏谢特 能够容忍的底线 艺术创作的自由到哪里算边界?从哪里开始又算是亵渎神明?我们允许挑衅到何种程度,才不会伤害同时代信教人群的宗教感情呢?这些,是意大利广告商奥里维埃络·托斯卡尼(Oliviero Toscani)于20世纪八十年代为服饰厂商贝纳通制作广告时曾必须面对的问题。例如,有些照片表现的是濒死的艾滋病人或阵亡将士染血的衣裳,引发了社会上对于广告照片应坚守的伦理界限的讨论。美国艺术家安德烈斯·塞拉诺(Andres Serrano)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他推出标题耸人听闻的作品,《尿浸基督》(Piss Christ),曾在九十年代末令美国人怒不可遏。 摄影新闻行业伦理道德的模糊,使得新闻图片成为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经常被指“卖弄可怜”或夸大恐怖成分:难道美国摄影师托德·梅塞尔(Todd Maisel)非得拍摄遇难者被扯掉一只手臂的近景彩照,才能恰如其分地反映2001年9月11日纽约世贸中心遇袭的惨烈吗?这样做是否逾越了人们能够容忍的底线?还是说媒体的任务就是要用极端方式公布灾难场景?换句话说:摄影的伦理关系到照片的拍摄及其传播。我们是否允许、是否应该、是否必须进一步传播伊斯兰国(ISIS)的最新恐怖照片?这样做难道没有使我们沦为国际恐怖主义的又一个“新闻发布中心”吗? 《关于他人的痛苦》(Das Leiden anderer betrachten),是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晚年的一部作品。在这本书中,作者阐述了这样的见解:旁观能使人感同深受,但同样可能导致无聊的观淫癖。新闻照片的首要任务是及时传递信息,从长远来看则会给人留下回忆。美国人玛格丽特·伯克-怀特(Margaret Bourke-White)和英国人乔治·罗杰(George Rodger)等战地记者在解放后的纳粹集中营拍摄的照片应该怎样定性呢?是让人围观那些遇害者?作为大屠杀的铁证?还是达到铭记历史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 贝尔格莱德,2002年10月 | 照片 © 乌尔里希·魏谢特 摆拍和照片篡改 1945年4月,希特勒自杀后不久,戴维·E·谢尔曼(David E. Scherman)拍摄了李·米勒(Lee Miller)躺在希特勒浴缸内的照片,可以说很不高明。这样一张摆拍出来的照片,又进一步涉及到照片的篡改或者在一个可疑的情境中进行拍摄的问题。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人们经常会给照片造假。在照片修版、也就是利用剪刀、画笔或铅笔消除人像方面,斯大林的助手们练就了一身公认的炉火纯青的技艺。他们把不受待见的人从具有历史意义的照片中修掉,从而把这些人从公众的意识中抹去。 在数字化时代,所谓的PS技术意外地提供了许多途径——包括简单的图像处理,甚至电脑辅助的可靠的照片篡改等。拍摄的照片已经失去了可信度,而且还没有底片可供参考。就连著名的世界新闻照片奖也似乎离不开“数字法医”了——毕竟处理照片的诱惑力实在难以抗拒,因为这样照片上的效果就可以大大加强。Freelens等新闻职业协会要求在摄影工作中树立新的伦理道德观,以恢复公众对摄影新闻行业的信任:严禁事后添加或消除照片内容,严禁有意篡改照片。 柏林,克罗伊茨贝格,1974 | 照片:© 乌尔里希·魏谢特 地球村里的肖像权 越来越严格的肖像权令从事艺术工作的摄影师感到惴惴不安,因为从中期来看,它可能会使街拍这个行当走向穷途末路。1954年,法国摄影师兼玛格南图片社联合创始人亨利·卡蒂埃-布勒松(Henri Cartier-Bresson)拍摄了非常有名的《穆浮塔街》,放到今天,可能会因为未经授权拍摄一名抱着酒瓶的未成年人的肖像照而惹上官司。 另一方面,如今在公众场合拍摄的照片已经多到前所未有的地步。自诩为“照片记者”的人将拍好的照片放到网上,从而在整个地球村传播。这当中关键是看传播范围和速度——而不是看有没有好品味甚至是“道德”。可以肯定的是,目前并没有树立起摄影的伦理观,也没有基于风俗而产生,并受到普遍认可的行动指南。根据具体情况、照片门类或意图不同,会不断有新的问题产生。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在可以获得无穷无尽照片的数字化时代,伦理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注: 文章来自:北京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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