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起,我们的纸质媒体对于图片的署名开始五花八门起来,有的单署作者本名,有的署笔名,有的同时署作者及供图单位名,还有的只以两三个字母来代替署名……这当然与媒体用图渠道的多样化有关。但随着图片网站等机构的兴起,媒体的图片使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引发了一些纠纷。 人民日报华东分社图片网络中心主任、资深摄影记者张蔚飞先生此文,既是对平面媒体用图署名问题的探讨,又对图片署名这个事关著作权的大命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本报刊发此文,不仅希望能引起业内人士对图片署名问题的关注,更希望大家能参与讨论,发表不同看法。 翻开当前的报纸,新闻照片风头正健,不仅用得多,而且用得大,占据了很大版面。但细看有些照片的署名,什么“PC”、“IC”、“TP”等等,又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原来,这些“P”啊“C”啊的,都是图片网站的英文缩写。报纸发表取自网站的照片时,署上英文缩写,就算表明了照片的来源。初看似乎没问题,但细细一想,这里问题就大了。因为这样的署名方式只标明了照片出处,而没有标明作者是谁!这就违反了新闻作品必须署名的规定,违背了“文责自负”的学界行为准则。 对于署名,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心态,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作者把署名看做是一种荣誉,也有的看做是一种炫耀,更多的应该是表明一种责任、一种态度,表明自己对由照片产生的社会责任的承担;有的读者把署名理解为作者的一种权利,也有的理解为一种信任———特别是资深记者的署名,会产生数倍于文章和照片本身的影响力,但更多的还是理解为作者用自己的信誉、人格在担保报道的真实性。 因为署名被普遍认为对责任的承担,所以即使在“文革”那种不让个人成名成家的特殊年代里,报纸的新闻作品也均有署名,当然不是署个人名而是报道组的名,署名“文责自负”的基本意义还始终是存在着的。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报纸上的署名越来越规范。在这20多年时间里,许多作者、通讯员一直享受着规范署名带来的种种好处:因为出了名,有的业余作者走上了专业道路;因为有了名,初出道的记者渐渐成为名家大腕;也由于署名制度的执行,一些“客里空”报道受到谴责,一些假报道得到澄清,而制造假报道的作者也被逐出新闻队伍。可见署名作为文明社会的一项文明制度,其作用是严肃的、理性的,并被普遍接受的。 谁知跨入21世纪以后,新闻照片的署名居然出现了这种只闻“PC”、“IC”、“TP”之声,而不见作者真名的怪现象。 究其原因,首先起始于图片网站的无理要求。图片交易网站是一种全新的图片交易方式。图片网站为了扩大自己的影响,尽快占领市场,于是想出了只署网站名而不署作者名的方式。据了解,有的图片网站在与报社签订图片使用协议时,明确要求必须署网名;同时与作者签订图片代理协议时,则不提作者的署名权。这种将署名异化为广告手段,只考虑网站得失而不考虑作者权益,为了网站赢利而不惜剥夺作者公权的做法,我认为太过分了! 本人目前负责人民日报华东分社创办的“华东图片网(photobase.cn)”。我们网站所提供的新闻照片署名是很规范的:×××摄/photobase。这表明,由×××拍摄的照片是经人民日报华东分社编辑并认可的,这和署“本报记者×××摄”、“新华社记者×××摄”的道理是一样的。当用户提出不能规范署名时,我们会毫不犹豫地表示:那就只署作者名!我们的网站同样需要在业界扩大影响,但这些因素在作者署名权面前就显得十分渺小了,我们决不会为一己之私而牺牲作者的正当权益。所以在网站提供的照片署不署作者名的问题上,根本不是两难的选择,而在于网站将作者放在什么地位。 原因之二是作者“见钱眼开”,无视自己的权益。在没有图片网站的年代,一般一位作者只给一家或几家报纸投稿,报纸用不用,作者并没把握,用了才有稿费,不用就等于白辛苦。而图片网站问世后,同一张照片往往要被多家报纸选用,如果是独家题材,被下载的次数就更多,所获得的经济效益更非传统的投稿方式所能比,于是很多作者希望通过网站来推介自己的作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应当说,这样的想法是无可厚非的,但由于我们的作者在保护自己正当权益方面的意识不够,在看到网站给他带来那么多人民币时,却忽视了一个更重要的权利———署名权。正当的署名权带来的社会影响是多少金钱也无法买来的,但我们的作者就这样轻率地放弃了。按说这么大的刊用量,这么好的经济效益,作者的社会影响应当是同步上升的。但可悲的是,这些作者在圈内的知名度一点也没有增加。为什么?因为大家根本不知道他的尊姓大名,他的署名权———这项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权利就在他的默许下被剥夺了。 [FS:PAGE] 当然,不少作者也因此享受了“免责”的特权。前几年常听见为一些有争议的新闻照片而引起诉讼的消息,这几年很少了,因为谁也搞不清“PC”、“IC”、“TP”是怎么回事,更不知作者是谁,事主找谁去?“免责”的特权一旦存在,必然形成产生不实报道的温床,后果不堪设想,中国新闻摄影的公信力必将倒退几十年。 综上所述,目前网站发布新闻照片时的署名方式,无论是从作者权益方面,还是从社会责任方面去思考,都是错误的,是文明的倒退,应当引起重视,应当规范。 新闻图片网站的兴起是时代的需要,我们应当大力扶持。但我认为,新闻图片网站应当由相当资质的新闻媒体来办,由具备新闻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来操作。不是谁有钱谁就可以办的。连一个署名权的问题都把握不好的图片网站,你能相信他们在新闻的甄别上把握准确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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