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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乎? 道德乎?(专题之五)图片编辑—把关人的职责

2006-12-20 11:50| 发布者:| 查看:881| 评论:0|原作者:任 悦

     在我们争论这种影像摄影记者拍还是不拍,如何拍的同时,同时也应该把目光投向控制图片信息传达效果链条的另一端———图片编辑。面对这些带有争议的影像,图片编辑应该如何执行把关人的职责呢?
两难境地
     所谓有争议的图片,主要是指那些内容过于刺激,甚至带有凶杀、暴力等色彩的影像,但是这些图片又因为涉及到新闻事件信息的传达,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使图片编辑很容易陷入两难境地。比如越南西贡和尚自焚的照片,以及“9·11”事件中从大厦上坠落的遇难者的照片等等。这些照片的发表不但要考虑到读者的感受,同时还要尊重遇难者,关照遇难者家人,又要兼顾信息的传达,因此发还是不发向来是争论不休的问题。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2004年美国士兵在伊拉克费卢杰被杀的照片———烧焦的尸体挂在大桥上,这些照片在美国媒体中的使用引起了争议,究竟是否应该刊登这样的影像,使图片编辑再次面临道德方面的难题。
     在线媒体波恩特学院就这一事件展开了调查,他们联合29个媒体给13642个读者发邮件,请他们谈对发表带有美国士兵尸体的照片的看法。最后有2009个读者给予了答复。出乎意料的是其中竟然有58%的读者同意用,而39%的不同意。表示同意的读者都认为要让公众了解真相;而反对的读者则认为这是非人道的、不人性而且过于耸人听闻,更有甚者连照片看都不愿看一眼。
     这个结论和新浪网对于行人雨中摔跤的调查有相似之处,在回答你认为摄影记者应该先提醒路人还是先拍照的问题,截止5月14日有3万读者参与调查,46%认为应提醒路人,43%认为应先拍照。两种观点也呈胶着状态。
     看来即使从读者的角度,他们对如何使用这样的照片也意见不一。
     不过如果从事件当事人的感受,从未成年的孩子的角度出发,这样的照片的确应该慎重刊登,那么是否有一个两全其美之策呢?
刊登之前慎重考虑
     其实,这种矛盾在西方新闻摄影的发展过程中,一直都是争论的焦点。在中国,随着新闻摄影事业的发展,媒体和读者互动性的增强,我们的媒体也越来越多地面对类似的问题。有一家都市报在对2004年莫斯科大学火灾事件的报道中,使用了烧焦学生尸体的照片,在随后的读者来信中,就有人抗议报纸缺乏人性关怀。另一家报纸在头版刊登了一个孩子的手被栏杆戳穿的大照片,也激起了读者的反感。
     如何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有一个图片编辑是这样说的:“我知道,我们需要用照片告诉读者真相,但是同时我也坚信报纸要对所刊登的内容进行解释,也要让读者有所选择。”
     面对容易引起争议的图片,图片编辑要在刊登之间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并且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切入进行思考:
     首先问自己几个问题:关于这一事件我已经知道了什么,我还需要知道什么?照片是否如实地反映了摄影师所看到的一切?我怎样才能够同时兼顾到他人不同的观点?
     其次要考虑一些相关道德法律的规定,比如记者的工作准则,报社的相关规定,以及专业协会和组织的规定。
     最后,进一步考虑图片刊登带来的道德问题:看是否有可以替换的照片,掂量刊登这张照片的真正价值所在,并估计照片的发表有可能对受众带来的影响。
     在刊登照片时可以采用的处理手段,无论如何,图片编辑应该清楚,刊登这样照片所遵循的核心思想是:一定要最大限度地传递信息,而最小限度地减少伤害。即使决定刊登照片,图片编辑也可以考虑可否通过一些编辑手段降低照片的敏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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