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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陪读》那份情

2009-11-23 15:43| 发布者:| 查看:464| 评论:0|原作者:田 鸣

陪 读                       田 鸣 摄

 

《陪读》中的两位“主角”于2008年1月合影。     田 鸣 摄

     1991年,我们一家三口还蜗居在单位分配的一套不大的房子里。儿子刚上小学一年级,我从南京师范大学摄影专业毕业没几年,老是幻想着出大片,正是如痴如狂拍照的阶段。家里一切内务、外交都交由夫人承担。
      临近期末考试,儿子的作业量似乎比以前更多,每晚不写到8点半,甭想睡觉。每天只要儿子一写作业,夫人准坐在一旁,一是答疑解惑,二是督促和服务。所以晚上回家,我尽量蹑手蹑脚,不敢有太大动静。这一天我在家闷头冲片,闲暇时忍不住向里屋打探,正好看到夫人忍不住想打哈欠。哎哟!太棒了,这瞬间激活了我的灵感。我拿出美能达相机,支起三脚架。夫人见状,叫儿子把搁在她身上的脚挪开。我说:“别动!就这样最自然。”房间里临时增加了一盏台灯,放在母子二人的身前做辅助光,我静静地蹲在门口伺机抓拍。夫人很善解人意,见我半天没按快门,便连来几个哈欠,真真假假我都搞不清了。尽管时隔不久我改用彩色胶卷再拍这样的画面,但现场气氛始终赶不上首次拍摄时的温馨和真切了。
     10月份,南京日报举办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我给这张照片命名为《陪读》参加评选,竟获一等奖并刊登在报纸上。第二年春,儿子感冒咳嗽不止,我用自己的病历挂号给他打针。护士看看打针条,再看看我们,问:“田……鸣,还是南京日报上面拍妈妈陪小孩读书的那个田鸣?”“陪读就是这个小男孩啊?”一眨眼,老子,儿子,老婆都一鸣惊人了,当时还怪不好意思!
     以后的日子里,《陪读》给我带来的荣誉甚多,它成了我的代表作之一,也曾迫使我这个一贯守法的公民几度当上著作权和肖像权的原告,对簿公堂,怒斥不法奸商和缺德文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7年底,未经本人授权刊载《陪读》的报纸杂志和互联网就有十几家之多。然而有趣的是,发现并向我举报的,全是朋友或学生,自己竟全然无知。
     有位朋友就此戏说我是吃老婆孩子饭的。我以为人生在世,找个好老婆,培养好孩子,孝敬好老人,干着自己喜爱干的工作,或许就达到孔子所言“不忧不惧”的君子境界。
      十几年过去了,美丽贤惠的妻子有了几缕白发。当年垫着枕头翘着脚丫儿写作业的小毛孩,如今已长成大小伙儿。此刻,再度凝视这张照片,和谐家庭其乐融融的那份亲情和顽皮,年轻生命里勃然喷发的激情和责任,更让我有了在知天命之年的感恩和愧疚。我爱我家,我爱《陪读》,我爱《陪读》流露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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