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4日下午,湖北荆州发生了长江大学3名学生为救援落水少年罹难的事件。在相继跟进的报道中,一开始,有舆论质疑渔民见死不救;接着,关于渔民挟尸要价的事在网络流传;自从一张渔民手牵尸体站在船头的照片出现后,谴责的言论可谓排山倒海。
挟尸要价的事确实存在,但主体不是船上那个老年渔民王守海,而是后面沙洲上、阳伞下的黑衣男子陈波,王守海只是他手下的一名“员工”。《南方周末》在11月5日报道,“打捞三具尸体,捞尸人王守海挣到了530元钱。”根据《荆州日报》11月8日的报道,荆州市委调查组查明,八凌打捞公司支付8名打捞人员劳务费5200元。 可是,第一家刊登这张照片的《华商报》是这样写说明的:10月24日下午,湖北荆州长江大学3名学生为救落水儿童不幸罹难。打捞船赶到后,船主陈某(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把打捞上来的一名大学生遗体用绳子绑住,以索要更高的捞尸费。 照片拍摄者署名“真真”,是当时在场的一名摄影爱好者。 这张照片本身没有问题,起到了揭露“捞尸公司”怪现象、触发舆论热点的巨大作用。但失真的说明和文章中的解释,把王守海打的手势,误读为牵着尸体在讨价还价,使王守海在互联网上被千夫所指。在论坛上,网民还用它PS了很多谴责的图片。 理性分析一下,这几乎是捞尸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一个场景。《南方周末》报道,当时“王守海举起右手,好像在跟岸边的人说什么。但他已完全回忆不起那个手势的含义,甚至不记得自己当时有那样的动作。” 船头着白色衬衫者是王守海而不是陈波,把这个手势视为讨价还价更是一种“合理想像”。“真真”提供了真照片,却提供了未经核实的说明。但短短的一句话,就把照片中的当事人推向了英雄的对立面,将他置于舆论漩涡之中。 在这种悲伤而慌乱的场合,现场目击者在口口传播中往往会添加自己的理解和想象,如果记者不加核实拿来就用,细节就会在层层传递中离真相越来越远。
同样是在该事件中,另两个被媒体和网民冤枉“见死不救”、实际帮助救起了3人的渔民陈选德和陈恒云,就遭到了现实的“报应”:10月28日,陈选德和妻子开着渔船来到宝塔湾卖鱼。“船刚靠岸,几个人就从岸边冲到渔船上,我脸上就挨了三巴掌。”70岁的陈选德说。随后,渔网被拉到岸上,他老伴则紧紧地护住渔网。但岸边又来了几名中年妇女,一起把渔网及护着渔网的老伴一起拖上了岸。惊恐中陈选德已经忘了申辩,事实上他根本没弄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直到听见有人骂:“你这个见死不救的还敢来荆州卖鱼!”有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拿来柴火,打算烧毁渔网。船锚也被人扔到了江里面。随后,有砖头石块飞过来。一见形势不对,陈选德赶紧起锚驶离岸边。
干新闻的人可能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同一个动作,可以有不同的解读;同一个图片,加上不同的说明,意思可能完全两样。新闻采编工作中,遇到这种几乎肯定会成为舆论焦点的图片时,对图片说明更要慎之又慎。 现在通讯发达,突发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等都可能用自己的手机、DV给媒体发送新闻,而各人所报道的往往只是自己所见所知的一个侧面,如同“瞎子摸象”;甚至拍摄者只能保证拍到的图片是真的,对相关的情节都没有进行核对。 这种情况下,如果想当然地认为“有图有真相”;或者虽然心中存有一丝疑问,但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事情大概就是这样;或者因为删掉未经核实的细节“着实可惜”,“效果将大打折扣”,就把“问题图片说明”放出去,其结果,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也抹黑了媒体自身的形象,自己也会良心不安,严重的会引起新闻官司。 如果觉得只要新闻的基本事实不失实,一点细节的失真算不了什么。这就错了,这对当事人可是大事!别忘了,新闻背后是活生生的人! 解决方法只有一个:保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与作风,反复核对每个场景、每个细节,尽量保证不出现误差。刊登图片说明时,更要注意刊登经过核实、准确的文字,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没有把握的东西,宁可略去,以免被动。正像一位同仁说的,“重视细节的作用,但决不放任细节的失真。在新闻报道中,细节同样决定成败。”(作者单位:金华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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