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翟红刚 我所在的报纸开设有一个特色版面,名曰“公益”,时常报道一些困难人群的故事,以求引起公众关注,向他们伸出援手。 最近一段时间的报道,主人公多是身患怪病来京求医的, 儿童居多。在使用这些孩子的 照片时,编辑们往往面露忐忑,“这孩子的病太吓人了,画面太刺激了,读者看了这样的照片,会非常不舒服。”这是很多编辑的担心。除此之外,他们还担心侵犯孩子的肖像权,因此大家甚至拒绝使用这些病患孩子的照片,勉强使用的也刻意在画面的敏感部位进行马赛克处理。 应该说,编辑们的做法遵循了新闻行业通常的规范,他们是职业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免责”的。但是,他们在替读者担心的同时,却忽视了比这些担心更重要的根本性问题: 报道病患孩子故事的初衷是什么?从“公益”的版面定位而言,是希望为孩子争取更多的社会帮助。那么,读者的舒服重要,还是患儿的健康甚至生命重要?显然,后者更重要。编辑要做的是,尽可能地让关于孩子的报道打动更多读者。使用图片的意义正在于此。文字妙笔生花,也难以像一张图片真切再现患儿的痛苦。比起文字,图片有更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情感召唤力,能在瞬间触动读者。一张图片能为患儿带来成倍的关注度,在纷繁的信息之海中被读者注意、被网友转载的几率也更大。少一张图片,报道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读者真的会因为一幅照片吃不下饭或者睡不着觉吗?我们真的了解读者对凄惨、恐怖照片的承受力吗?传播学里,有一个视觉教养的概念,大概的意思是,读者的视觉感受力随着媒介环境的熏陶而不断发生变化。像是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一样,他们的视觉能力也随着媒介的发展与时俱进。世界上第一幅影像作品诞生的时候,人们无不惊愕,面对那些逼真的肖像照,他们惊叹而又恐惧,固执地认为是魂灵出窍。现在,就是几岁的孩童,也知道照片里的 风景离自己很遥远。随着大众传播的迅猛发展,信息的触角延伸至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暴力、恐怖的影像被媒体自觉不自觉的广泛传播。客观现实是,面对恐怖照片,读者早已不再陌生。媒体编辑要把握的是使用恐怖照片度的问题,不能为追求刺激而恐怖,但也不能杞人忧天,妄自替读者担心。有时候,越是画面可怕的图片,越是能让读者产生内心的震动,让他们久久不能忘怀,让他们产生善意的萌动。 一个严肃的新闻媒体不会刻意渲染恐怖,刺激读者的感官,但也不会因为担心读者无法承受,而放弃传达救援生命的重要。当“大肚子女童”云云的照片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为命运的不公而悲伤,也为能够发布这样一张“刺激”的照片而欣慰。对她而言,最重要的不是肖像权,而是生命的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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