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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尊重课件的版权-------[阿多]

2011-5-6 15:53| 发布者:| 查看:605| 评论:0|原作者:阿多|来自:中摄论坛

   在国外某 摄影俱乐部的一次活动中,碰巧听到一场讲座,纯粹是面对摄影爱好者和入门级别影友的。俱乐部主席登台,打开PPT课件,第一页竟然是版权声明:“课件中出现的摄影作品属俱乐部会员所有,现场不得录音、录像、拷贝”;还嫌不够,主席又严肃认真地进行了解释。之后才开始播放文件并一路讲开去。
    都看下来,这些被声明“郑重保护”的 照片并无名作,也非出自名家,只是充当光影、构图、色彩等基础知识的实例。除一幅系商业摄影师的职业作品外,大多数无甚高明与特别之处。
    不由得联想起国内的同类活动。课程进行时,录音笔严阵以待,三脚架支着DV全程记录,闪光灯频频说明照相机在每张一拍。授课一结束,老师立刻被包围住,提问题、求指点之余,就是拿着U盘要求拷贝课件的人,有付了讲课费的主办方的理直气壮要求,亦有上进好学的学生的祈求。面对一切,老师如果铁面拒绝,会被诟病“抠门、小气”,所以,甭管乐意与否,只能笑呵呵地同意。只愿大家都只是单纯地为复习或存档,而非恶意传播或盗用。当然,由此类渠道流传出去的照片、文字、视频等有没有被不当使用,无从考证,现有的法律解决版权问题也是基于结果的,谁还能管得着成因。
    两相比较,我并不是要夸外国的月亮有多圆,只是想请主办方和听课者在面对老师时,能换个角度考虑。无论素材由谁提供,无论老师名气大小,当我们以何种了不得的理由提出复制课件时,都能够由衷地尊重老师的意愿。一提摄影著作权,业内人士往往会将目光投向圈外,义正辞言地斥责别人不懂摄影,不尊重摄影人。回来检视自身,我们是否执行了双重标准,严以待人,宽以待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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