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友 2011年5月,在杭州肢残人电子商务培训班开班仪式上,一位来听课的姑娘不慎露出了裙子下的整条假肢。一位记者的文章 摄影记者" 摄影记者见后举起相机过去直接将镜头对准姑娘的假肢拍摄,姑娘见状赶紧一面用手拉裙子,一面转过脸去躲避镜头。未料这位记者转了个身,见姑娘不防备又近身抢拍,姑娘于是起身走出会场。笔者当时正站在门口,隐约听见门外姑娘对着手机带点哭音在说:“我不知道是哪家报社的记者,不知道要去找谁说……”显然,姑娘很不愿意让公众知道她的一条腿是义肢。 在如今的媒体上,新闻摄影作品中人文关怀缺失的现象越来越多,一些新闻摄影记者和新闻报道一味追求画面新奇刺激,置人的尊严、理性于不顾,有些甚至已经有违人文关怀的道德底线。 充分尊重被拍摄者 新闻摄影中体现人文关怀,要求摄影记者在新闻报道中充分尊重报道对象,充分关注他们作为生命本身在事件中的尊严和体验。可至今仍有很多的新闻报道与人文关怀的理念背道而驰。比如,有些新闻摄影记者或为了经济目的,去迎合市场,迎合受众,或为了满足一些人不健康的“窥私癖”,千方百计地挖掘他人的隐私当作“卖点”进行恶意炒作,不顾他人人格尊严。 记者虽已力图以平视的眼光和采访对象进行沟通,但在一些突发事件中,采访对象被新闻摄影记者异化为一件道具、一个符号的现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闻摄影记者的“画面霸权”以及在这种权利面前被报道对象主体意识的缺失。 通常情况下,新闻摄影记者对弱势群体的日常生活及其所关心的问题报道偏少,力度偏小。而且在对弱势群体的报道中,人文关怀思想也经常会流于表层,新闻摄影记者在拍摄并介绍他们生活的不幸、艰辛时,常注重表现其落后的生存画面和状态,却忽视了对人性中真、善、美的挖掘和顽强精神的弘扬。 关注画面中“人”的存在 2005年10月中国新闻摄影界出台了第一个行业性公约——《中国新闻摄影工作者自律公约》,其中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八条都提到了在新闻图片摄影过程中记者应该遵守的准则,明确提出了在新闻摄影采访中体现人文关怀。 新闻摄影不仅要关注新闻事件,而且要关注新闻事件中的人,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人本精神。这是关系到新闻的终极目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重要课题。美国“9·11”事件的报道照片无非是两类:一类是事件本身,即飞机正在撞或者已被撞的世贸大厦;另一类是事件中的人,即在事发现场惊慌逃亡的人群。只有充分关注重大新闻事件中的人群,关注他们作为生命个体存在于那种特殊环境中的人生体验,才能不仅让受众接受新闻信息,而且更主要的是在接受信息时深刻地体验人生、感受生命。 新闻摄影更要接近生活,加大对社会特殊人群生存状态的关注,如特困人群、特殊从业者等。他们首先是人,是处于非常状态下的人,在特定环境里许多复杂的情感会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比如憎恨、愤怒、悲哀、懊悔、希望……记者应走近这个人群去观察、去拍摄,再现真实的场景,尽可能给他们带去关怀和帮助。 用“标准镜头” 平视普通人生活 摄影记者应更多地关注普通百姓的生活。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记者的职责就是千方百计地起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多采写体现人文关怀的报道。新闻摄影要从人本精神的角度,用一种“标准镜头”去平视普通人的生活,与被摄者之间用心灵交流并进行“深度”拍摄,给予其高度关注。2011年9月6日,我在开车上班途经杭州中山南路通江桥时,看见一位环卫掏粪工人跪在地上疏通窨井管道,马上靠边停车,拍摄了这位掏粪工最美丽的一个劳动情景。次日刊登在《浙江工人日报》一版,文字说明总共58个字:“昨天上午,在杭州中山南路通江桥附近,一位环卫掏粪工人为了疏通地下粪管,一直跪在地上用力抽动手中的竹条,让人肃然起敬。” 事实上,人文精神存在于我们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大到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小到一家一户的吃饭穿衣问题,关键在记者怎样挖掘报道。唯有把人的感受充分考虑在新闻的各个环节和画面中,不断加强人文关怀,才能使我们的媒体肩负起社会的责任,不断推进人类文明的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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