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画家、雕塑家一样,相信大多数摄影师还是比较珍视摄影作品的数量与品质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有原作情结。艺术家和摄影师把自己的作品看作自己的孩子,这是很自然的事,原作情结成立的一个前提就是作品符号的专属性以及数量的限制性,这可能是必然的。作品之所以不同于普通商品,因为它是倾注了作者汗水和想象力的产物,而作品之所以具有收藏的价值和可能,也正是因为品质上的保证和数量上的限定。 以版画或摄影作品为例,一般都要以艺术家本人的名誉或者是画廊等机构的品牌作保证,我说印了20张,结果印了30张,那么艺术家、摄影师和机构的信誉就没了,这是礼仪规矩。同时,对于购买者来说,树立在作品品质和来源上的原作意识,既是对收藏品味和品质的坚持,更是对作者权利和荣誉的尊重,这是文化素养的问题。 不可否认,不论是创作过程,还是呈现方式,摄影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不能照搬艺术作品的原作标准。虽然我们身处泛影像的信息化时代,但是一定要有原作意识。原作的方式可以再商榷,在充分尊重摄影师和收藏者权益的前提下慢慢摸索。影像不能像歌曲、电影作品那样滥用,否则只会挫伤摄影师的热情,抑制他们的创造力,对摄影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从艺术性上来说,摄影自诞生以来就饱受争议,门槛太低,鱼龙混杂,过于大众化或者说娱乐化,在纪实性和艺术性之间摇摆不定等。特别是在自媒体、多媒体和机械复制时代的今天,随着摄影主题、形式的泛滥,艺术品唯一性、神圣性的灵韵不仅消失了,摄影内在的精神性也变得平庸了。怎样保证摄影的独立性和神圣感而不至于被大众视觉消费所淹没?心存一点原作意识,珍视作品的数量和品质,不管对摄影本身的发展,摄影师权益的保护,还是影像市场的培育来讲,都是有必要的。 我觉得原作意识是一个在中国特别欠缺的东西,不光是摄影界,文学、音乐、电影界都很欠缺。而且,这种欠缺在作者、观众以及收藏者身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原作意识首先要求摄影师本人的作品要过关,不是说有作者签名和盖章就是艺术品了,这只是艺术品的结果和标志之一。原作意识不仅仅是照片印多少张的问题,还有一个符号意识,还有一个主题问题,即主题的原作性——拍自己的东西,有自己的专属性。原作不仅是一种物质上的原作,更表现为一种精神上的、符号上的独占性,这是一个整体。 符号,或者说图式,是个宽泛的概念,是约定的代表某种事物或意义的标记。在此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视觉层面的,一个是精神层面的。可以是具体的形、色、空间关系或者人物特征,也可以是某种观念和感觉,是艺术家借以表达的媒介、途径和标志。 最近徐勇和顾长卫摄影作品撞车的问题,从侧面反映出社会原作意识的淡薄,对原作者权益不够尊重。在很多人看来,照片不算创作,更多的只是依赖相机、光线和场景的记录而已,你可以拍,我也可以拍, 大家都可以拍,摄影师的才华和创造性容易被忽视。如果这事儿发生在艺术界,要是一幅绘画或者雕塑作品,这么撞车的话还不被骂死?通过顾长卫这件事,我觉得背后折射出来社会上很多人对摄影和摄影师的一个不正确的心态,这是需要我们反思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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